保監廳函[2010]429號
頒布時間:2010-09-01 11:33:39.000 發文單位:
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統括保單有關問題的請示》(日財中發〔2010〕41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中國保監會《關于大型商業保險和統括保單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2〕16號)和《關于統括保單業務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保監發〔2002〕32號)的規定,統括保單是指對同一法人在不同地區的財產或責任進行統一承保的保險單。同一集團下不同法人在不同地區的財產或責任不能采用統括保單的形式進行承保。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