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國稅函[2011]234號
頒布時間:2011-08-11 14:38:36.000 發文單位:江蘇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省局《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管理規范》下發以來,全省國稅系統致力于簡化優化納稅人辦稅流程,合理壓縮辦結時限,不斷推進納稅人方便、快捷辦稅,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全程服務承諾及征管業務流程統計分析系統》上線后,各地充分利用系統功能,實時監控流程運行。今年1-7月,全省國稅系統非受理即辦事項平均用時為2.4天,僅占規定辦結時限的16%,較上年平均用時減少了13.3%.但實際工作中,個別地區還存在措施落實不力、內部流轉不暢、限時辦結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現象。現就進一步規范辦稅業務流程,落實限時辦結承諾,提出如下工作意見,請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落實流程管理規范的各項要求。各地要全面落實“窗口受理、內部流轉、限時辦結、窗口出件”的“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務的工作要求,實現征納雙方單點交互,稅務機關的調查、審批等工作環節全部內化,對同一納稅人的不同調查事項實行綜合調查,切實解決納稅人辦稅“多頭找、多次跑”和稅務機關“重復找納稅人”等問題。要使用全省統一的涉稅表證單書、式樣和填表規范,在納稅人辦理各種涉稅事項時,取消重復報送的資料。
二、公開辦稅事項的程序及承諾辦稅時限。各級國稅機關要通過網站、電子顯示屏、公告欄、短信平臺、印發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和途徑公開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所需報送的資料及內部流轉程序、所涉崗位、工作制度及辦結時限。對不能當場辦結的涉稅事項,要按照限時辦結承諾的要求,在受理環節向納稅人出具限時辦結承諾書,事項辦結后要通過短信方式告知納稅人。
三、認真落實A、B崗工作制度。近年來,各地以納稅人需求為導向,普遍建立了A、B崗工作制度,在保障工作事項及時辦結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各地要進一步健全完善A、B崗工作制度,細化工作要求。各崗位要在明確主辦人員(A崗)的基礎上,指定工作事項的協辦人員(B崗),A、B崗人員按照工作分工、業務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A崗為第一責任人,B崗為第二責任人或雙方互為A、B崗。對A崗因各種原因不能及時履行職責并可能影響到承諾時限的,要提前將工作移交B崗,由B崗完成相應工作并承擔責任。A崗因特殊原因來不及移交時,B崗要主動承擔相應職責。A、B崗之間不得因工作推諉、交接不及時或工作職責不明晰影響到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各地要加大工作監督、檢查、考核力度,加強流程運行監控預警及跟蹤管理。各地辦稅服務廳要承擔起辦稅流程運行監督職能,對即將到期或已超期的辦稅事項要通知相關崗位人員及時辦理。各級國稅機關要將流程規范執行情況納入績效考核,定期對流程運行狀況開展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流程管理規范要求及出現的工作流超時等現象,要認真分析原因并及時加以整改。對違反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省局將對以上各項工作要求的落實情況進行通報,并列入年度目標考核。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