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函[2008]867號
頒布時間:2008-10-28 09:38:46.000 發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你局《關于核定北京卷煙廠生產銷售的新牌號、新規格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的請示》(京國稅發〔2008〕218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根據《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新牌號、新規格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稅函〔2006〕373號)的規定,對北京卷煙廠生產銷售的新規格中南海(5mg細支)卷煙消費稅計稅價格(不含增值稅)核定如下,自2008年10月1日起執行。卷煙實物的掃描圖像見附件。
企 業 名 稱 | 卷 煙 牌 號 | 煙支包裝規格 | 計 稅 價 格 元/條(200支) |
北京卷煙廠 | 中南海(5mg細支) | 22×(64+30)硬盒翻蓋 | 83.11 |
附件:卷煙實物掃描圖像(略)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