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2011]20號
頒布時間:2011-03-17 10:55:44.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會計師事務所:
為滿足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開展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需要,擬選拔業務精湛、職業道德優良的專業人員建立檢查人員信息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我會制定了《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質量檢查人員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并按照《辦法》的有關要求推薦檢查人員,于2011年4月20日前將《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質量檢查人員推薦表》上報北京注協監管部。
聯 系 人:北京注協監管部 王昊電子郵箱: bicpajg@163.com聯系電話:88221031傳 真:88221122
附件:1、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質量檢查人員管理辦法
2、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質量檢查人員推薦表
附件1:
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執業質量檢查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滿足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北京注協)開展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需要,建立一支富有高度責任感、業務精湛、職業道德優良、人員相對穩定的檢查人員隊伍,保證檢查工作質量,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檢查人員,是指符合相應條件由所在單位推薦,經北京注協聘任,參加北京注協組織開展的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或其他專項檢查、調查的人員。
第三條 北京注協負責檢查人員的聘任、培訓和考核,對檢查人員實施統一管理。
第二章 申報資格和聘任
第四條 注冊會計師擔任檢查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 擔任事務所項目經理及以上職務;
(二) 取得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后連續從事審計工作3年以上或負責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執行工作;
(三) 熟悉會計、審計、稅法等專業理論,具有較豐富的實務操作經驗和分析判斷能力;
(四) 近3年沒有因為執業行為受到行業懲戒或行政處罰;
(五) 年齡在55周歲以下。
第五條 檢查人員由本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推薦,北京注協審查合格后擇優聘任,并頒發聘書,聘期二年。聘任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連聘連任。
第六條 同等條件下,行業領軍人才優先選聘。
第七條 檢查人員工作單位發生變動的,檢查人員及其原所在事務所應當及時向北京注協報告。
第三章 考核和選派
第八條 北京注協通過建立檢查人員信息庫,詳細記錄檢查人員參加協會檢查和培訓等情況,對檢查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九條 事務所應當積極推薦檢查人員,并支持檢查人員的檢查工作,保證檢查人員按時參加和堅持完成檢查工作。
第十條 北京注協每年根據工作需要從檢查人員信息庫中抽取部分人員參加檢查工作,并提前10天通知其所在事務所。
被抽取的檢查人員應當按時參加檢查工作。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應當通過所在事務所提前向北京注協書面請假。
第四章 職責、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檢查人員履行以下職責:
1、參加北京注協組織的行業執業質量檢查工作;
2、參加北京注協組織的專項檢查、調查工作;
3、參加北京注協組織的專業培訓及專題研討工作;
4、對執業質量檢查及其他行業監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5、北京注協需要檢查人員協助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條 檢查人員按工作內容分為質量控制檢查人員和審計項目檢查人員。質量控制檢查人員側重于包括質量控制在內的事務所內部治理情況的檢查,審計項目檢查人員側重于事務所業務項目的檢查。
第十三條 檢查人員的權利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對被檢查事務所的業務報告、工作底稿、質量控制制度、財務會計資料及相關內部管理制度等資料進行查閱、記錄和復印;
(二)對事務所有關人員進行詢問或開展問卷調查;
(三)必要時,可將涉嫌嚴重違規或雙方爭議較大的業務報告和相關工作底稿調回北京注協查閱。
第十四條 檢查人員的義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對檢查中知悉的國家機密、事務所及其客戶的商業秘密保密,不得用于與檢查工作無關的任何用途,也不得泄露給與檢查工作無關的任何人員;
(二)與被檢查事務所存在利害關系的,應當主動回避;
(三)保持廉潔自律,不得接受被檢查事務所的宴請、禮品或禮金等。
第十五條 在檢查期間,檢查人員以北京注協檢查人員身份開展檢查工作,并接受北京注協的指導和監督,不代表所在事務所。
第十六條 在參加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按照北京注協的檢查要求,服從北京注協和檢查組的工作安排,遵守檢查紀律,堅守崗位,互相協作,盡職盡責,講究效率,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中止檢查工作。
第五章 獎懲和解聘
第十七條 北京注協按有關規定向參加檢查的檢查人員及其所在事務所支付適當報酬,并按照《北京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優秀檢查人員評選暫行辦法》對表現優秀的檢查人員予以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 北京注協組織檢查人員參加有關業務培訓、交流研討和考察活動,并免費發放有關專業書籍。
第十九條 檢查人員參加北京注協組織的執業質量檢查等工作的時間,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制度》的規定確認為本年度的繼續教育學時。
第二十條 連續3年被評為優秀檢查人員,北京注協將積極向有關部門推薦,并優先考慮推薦其加入協會有關專門委員會。
連續3年被評為優秀檢查人員,在參加北京地區注冊會計師行業高級管理人才選拔時,予以優先考慮。
第二十一條 檢查人員出現下列情形時,由北京注協予以解聘、收回聘書,并告知所在單位:
(一)無故不參加檢查工作的;
(二)聘期內兩次無法參加檢查工作的;
(三)在檢查中發現不勝任檢查工作的;
(四)違反檢查紀律的;
(五)受到行業懲戒或行政處罰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北京注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相關附件:推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