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會協[2011]5號
頒布時間:2011-01-18 11:39:57.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資產評估機構:
為做好2011年度會費上繳及2010年度會計報表的上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1年度會費繳納工作
根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會費管理辦法》(中評協[2005]101號)的規定,現將2011年度會費繳納辦法規定如下:
(一)、團體會費
團體會費按年度業務收入1%交納,年度業務收入是指團體會員在2010年會計年度內從事各項業務(不含分所業務)取得的收入總和。
(二)、個人會費
根據2010年12月31日北京注協資產評估部提供的資產評估機構注冊資產評估師人數,每人繳納1000元。
各單位在繳納個人會費時,需附注冊資產評估師名單三份(見附件4),一份交財務部,兩份交行業工會,并加蓋公章。
特別強調:資產評估機構交會費時,將注冊資產評估師名單紙質和電子版一并交行業工會。
二、2010年度會計報表上報工作
(一)2010年度會計報表編報要求
1。2010年度會計報表內容真實、數字準確。為使2010年度會計報表做到內容真實、數字準確,特作如下要求:
(1)全體股東在會計報表上簽署意見。
各單位報送的會計報表須經股東大會審議,全體股東對會計報表簽署意見并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由于某種原因股東不能簽字的,單位要寫出說明,并注明何時能將附有全體股東簽字的會計報表上報北京注協財務部。
(2)審查流轉稅完稅證明。
為確保各單位上報的2010年度業務收入真實、準確,請各單位將2010年2月至2011年1月繳納流轉稅完稅證明的原件及“營業稅繳納情況表”(見附件1)交北京注協財務部,財務部審核后退回。
2。提供不公布財務信息的聲明。
北京注協在適當時間網上公布機構上報的業務收入等信息資料,各機構采取自愿原則,若不參加必須提供書面聲明,并加蓋公章。
北京注協財務部對不符合要求的會計報表有權拒收。
(二)、報送內容與填報格式:
2010年度資產評估機構會計采用中評協行業財務報表系統(操作程序見附件1),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業務收入明細表、事務所會計報表說明、會計報表封面、2010年度資產評估機構營業稅繳納情況表(附件2)、2010年度繳納各種稅款表(附件3)。會計報表以網絡及紙質形式上報,紙質報表用A4紙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 報送時間:
2011年2月10日至2月25日,將團體會費、個人會費及會計報表一并上交北京注協財務部。
四、其他事項
1。資產評估機構對會計報表方面問題,咨詢北京注協財務部,聯系人:張靖,聯系電話:88221029。
2。資產評估機構對軟件方面問題,咨詢北京注協資產評估部,聯系人:劉玉霞,聯系電話:88221015。
附件:
2、營業稅繳納情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