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財稅〔2013〕12號
頒布時間:2013-05-25 11:24:55.000 發文單位:福建省財政廳
省經貿委、外經貿廳、國資委、發改委、農業廳、科技廳、國稅局、信息化局,福州海關,各設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
截至2012年,我省累計提出增列稅目建議17條,其中被財政部采納6條,解決了企業新產品無稅目號或產品與現行稅目號設置不協調問題,有利于海關查驗,提高企業直達效率;累計提出調整進(出)口暫定稅率建議18條,其中被采納3條,幫助我省有關企業降低進出口成本約1.2億元。我省關稅調整方案建議工作各年度均獲得財政部通報表揚。為匯總反映2013年我省關稅調整建議,更好地服務于進出口企業的發展,現將有關事項函告如下:
一、2013年征求關稅調整方案建議的主要內容
1、增列稅目建議。企業可針對新產品無稅目號或產品與現行稅目號設置不協調(可能導致出口退稅率不合理)等問題,向財政部門提出增列稅則稅目的建議。
2、調整進(出)口暫定稅率建議。國家每年底將對下年度進(出)口暫定稅率進行調整(暫定稅率當年度有效,第二年需重新提出建議),企業可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出進(出)口稅率調整建議。
3、其它關稅及進出口稅收方面建議。如申請進口關稅個案減免、調整出口退稅率、修訂《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等建議。
二、征求關稅調整方案建議的要求
1、所提建議須與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相符??蓢@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支持農業發展、促進節能減排、促進環保等方面,提出調整稅目和進(出)口暫定稅率建議(電子文檔見福建省財政廳網站-通知公告,網址:http//www.fjcz.gov.cn)。
2、修訂《國內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的主要原則:一是振興國內裝備制造業,對近年來國內已具備制造能力且技術水平基本能夠滿足要求的設備,將作為新增設備條目列入《目錄》;二是繼續支持企業引進國內不能生產的先進技術設備,推動產業升級和技術進步,根據實際需求情況的變化,可對現行《目錄》中有關技術規格提出調整建議。
3、關稅調整建議請于7月15日前(含電子版)反饋。同時,為進一步完善關稅聯絡員及信息通報制度,請將貴單位負責關稅工作的聯絡員名單(姓名、職務、電話、地址、電子郵箱)一并反饋省財政廳稅政處。
聯系人:省財政廳稅政處 趙 川 電話:0591-87097459
傳真:0591-87097727 Email:fjshuizheng@sina.com
附件:
福建省財政廳
201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