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公告[第7號]
頒布時間:2013-07-08 09:26:05.000 發文單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擴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工作的意見》(稅總發〔2013〕44號)的精神,自2013年8月1日起,安徽省廣播影視作品制作、播映、發行等項目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廣播影視行業營改增”)正式實施。為保證我省廣播影視行業營改增過程中普通發票的平穩過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對年應稅服務銷售額未超過一般納稅人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根據業務需要和發票適用范圍分別使用“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三聯,190*101.6,機打式)和“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三聯,190*105,手填式)。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監制的適用于廣播影視行業的“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安徽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手工發票”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啟用,不得提前開具。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為過渡期,期間安徽省國稅局監制的普通發票和結存的安徽省地稅局監制的普通發票可同時使用;自2013年11月1日起,安徽省地稅局監制的普通發票停止使用,全面使用安徽省國稅局監制的普通發票。
考慮到廣播影視行業使用需求,安徽省國稅局將對單機版開票軟件進行相應修改,增加發票種類和打印模板,并及時發布在安徽省國稅局內、外部網站,以確保納稅人開具。對使用企業冠名發票的納稅人,用票單位應根據通用發票打印要求,及時修改打印軟件,確保順利過渡。
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