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12-05-30 17:39:27.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2012年減免稅統計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稅發[2012]47號)精神,我局決定啟動2012年減免稅統計調查工作。此次調查的目的是為了全面掌握減免稅政策執行情況,分析研究減免稅的政策執行效應,不斷提高減免稅政策管理水平。同時,規范減免稅申報制度,通過告知納稅人稅收優惠政策,接受減免稅咨詢,為納稅人服務。現將此次調查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調查范圍
(一)調查對象。2011年12月31日前,所有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不包括個體工商戶。納稅人無論有無減免稅,均須參加調查。
(二)稅種界定。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管理的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
(三)時間界定。企業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實際發生的各項減免稅,按企業會計年度填報。對2011年已審批,但實際未退稅或實際未抵減的,則不統計。
二、調查方式
所有被調查企業,無論2011年是否享受減免稅,均需報送《2012年企業減免稅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享受減免稅的企業,根據《調查表》的具體內容和要求逐項填報;沒有享受減免稅的企業,也須實行零報告,填寫“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聯系人”、“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登記注冊類型”、“所屬行業”、“當期銷售(營業)額”、“當期利潤總額”、“當期應繳稅金”和“當期實繳稅金”等項后報送。具體報送方式如下:
方法一: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納稅人,登陸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tax861.gov.cn),通過主頁上的“納稅申報”欄目進行填報。
方法二: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從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tax861.gov.cn)下載電子《調查表》或到基層主管稅務機關領取紙質《調查表》,正確填寫后將電子或紙質《調查表》交回基層主管稅務機關。
三、報送時間
2012年6月1日-6月31日。
四、咨詢方式
納稅人在《調查表》填報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向主管稅務機關咨詢,也可登陸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網站(網址:www.tax861.gov.cn)查詢相關內容或拔打電話12366 進行咨詢。
五、調查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納稅人應積極配合稅務機關做好減免稅統計調查工作,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上報的資料負有保密責任。請廣大納稅人認真負責,實事求是地配合做好減免稅統計調查工作,確保資料真實,數據準確,填報及時。
二〇一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