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國稅函[2012]26號
頒布時間:2012-03-01 11:56:07.000 發文單位:安徽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省局各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
為加強對全省國稅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貫徹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意見的通知》(國稅發[2011]129號),省局決定成立安徽省國家稅務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韓杰(省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成員:
曹龍華(省局人事處處長)
楊昌華(省局巡視工作辦公室主任)
楊清芬(省局督察內審處處長)
張文華(省局監察室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研究制定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政策和制度,監督檢查、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出現的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督察內審處。
辦公室主任:聞小勇(省局督察內審處副處長)
成員:
汝博(省局督察內審處副主任科員)
李曌(省局督察內審處科員)
胡旻雯(省局督察內審處科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研究起草經濟責任審計規章制度和文件,提出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劃草案,總結推廣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經驗,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的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