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財稅政[2011]12號
頒布時間:2011-05-27 14:43:30.000 發文單位: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3號)和市財政局《轉發<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津財稅政[2010]2號)的有關規定,經各區縣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初審,市財政局、市國稅局聯合確認,天津市工程機械行業協會等10個單位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名單詳見附件),其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5年內有效。請獲得免稅資格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免稅申報、備案手續。
市財政局將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在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公布;請各有關區縣國家稅務局將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在納稅服務大廳予以公布。
附件:2010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二批)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0年獲得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單位名單(第二批)
和平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1、天津市工程機械行業協會
2、天津市三實職業培訓學校
3、天津市航空運輸銷售代理行業協會
河西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4、天津市水產學會
5、天津市水產行業協會
6、天津市農副產品流通協會
南開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7、天津市有色金屬行業協會
河東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8、天津市佛教慈善功德基金會
北辰區國家稅務局征管企業名單
9、天津市金屬材料行業協會
10、天津市冬朋助學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