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國稅函[2011]106號
頒布時間:2011-05-06 17:29:42.000 發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園區國家稅務局,常熟市、張家港保稅區國家稅務局,省局直屬稅務分局:
日本“3.11”大地震海嘯后,余震不斷,加之核輻射問題短期內無法妥善解決,導致災后重建進展緩慢,對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一定影響。為支持我省日資企業以及對日出口企業的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八項階段性工作意見:
一、研究日本產業轉移需求,主動承接高端產業(技術)轉移。稅務部門作為各級政府的職能部門,要積極與政府招商部門聯系,利用稅務部門貼近企業的有利條件,主動了解日本國內部分企業受強震和核電危機影響、無法恢復正常生產的高端制造、研發及供應鏈環節向外延伸轉移的情況,宣傳我省吸引外資的各種優勢,及時引導重點日資企業在我省增資擴股,延長產業鏈條,拓展產品品種和檔次,加大高端產業(技術)向我省轉移,促進我省開放型經濟的轉型升級。
二、全面了解企業訴求,協調解決困難。各級國稅機關應明確定點聯系人員,全面關注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及受災影響程度。加強與日資企業的高層溝通,建立動態聯系機制,及時了解企業在稅收方面的訴求,幫助協調解決企業的困難。
三、加大稅收宣傳,強化納稅輔導。幫助企業建立健全稅務風險管理制度,查找內部管理薄弱環節,提出管理建議。針對部分日資企業境外原材料采購渠道受阻、轉向境內采購的情況,及時宣傳相關稅收政策,避免企業因轉變經營方式帶來潛在的涉稅風險。
四、開通“綠色通道”,提供個性化服務。在辦稅服務廳開設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的“綠色通道”,一站式辦理涉稅事項。在年度匯繳申報前,主動與企業進行確定性溝通,幫助企業防范和化解匯繳風險。對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開展納稅提醒服務,將出口退稅到期未申報等預警信息及時通知到企業。
五、提供特別納稅服務,緩解企業資金周轉困難。對因受地震和核事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或因相關出口退稅單據收受不全的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經企業申請,加速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或延期退稅申報手續。加快對日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進度,2011年內實行當月申報當月辦理退稅。
六、加快落實稅收政策,提高辦稅效率。優先審批日資企業的稅收優惠申請,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對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在地震和核事故中造成的資產損失,主動提醒企業按規定自行申報扣除。對以前年度企業發生的實際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可在五年內追補扣除。
七、寓管理于服務之中,支持企業全力應對危機。對內控制度健全的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采取申報前提醒、防范風險,申報過程及時處理、化解風險,注重運用多種方式方法妥善處理各種申報后出現的涉稅問題,使日資企業和對日出口企業能夠集中資源和精力應對危機。
八、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合力幫扶企業渡難關。密切聯合商務、海關、商檢等部門,在進出口直達速度、收匯核銷、人民幣結算、退稅辦理等方面給予支持,合力化解日本地震帶來的不利因素,幫扶企業渡難關。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