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10年第3號
頒布時間:2010-11-25 09:20:18.000 發文單位: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全國普通發票簡并票種統一式樣工作實施方案》(國稅發[2009]142號)的規定和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實施普通發票換版的工作部署,我局決定將通用機打發票(種類代碼為20054)的開具并入《普通發票網絡服務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通用機打發票(種類代碼為20054)的開具,已經并入《普通發票網絡服務系統》,即日起開始使用。通用機打發票(種類代碼為20054)開具組件,從“河南省國家稅務局12366納稅服務網站-辦稅大廳-軟件下載-涉稅軟件”欄目下載。
二、使用自開票軟件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種類代碼為20054)的納稅人,須將開票軟件名稱和軟件說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并按河南省國家稅務局公布的數據接口標準和要求定期上傳開具信息。
三、從2011年1月1日開始,納稅人應一律使用《普通發票網絡服務系統》或自開票軟件開具通用機打發票(種類代碼為20054),舊版農產品收購發票及《農業產品收購業務增值稅管理系統》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河南省國家稅務局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