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0年第1號
頒布時間:2010-09-19 15:02:06.000 發文單位:
為提高電力工業能源使用效率,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減排政策,現就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是否征收增值稅問題公告如下:
依據國家電監委、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節能發電調度試點經濟補償有關問題的通知》(電監價財〔2009〕47號)及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的具體實施意見,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是對列入節能發電調度年度發電組合基礎方案但排序靠后、處于冷備用狀態而少發電量的發電機組給予的經濟補償。受償電力生產企業收到的節能發電調度經濟補償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本公告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