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地稅發[2009]69號
頒布時間:2009-04-15 15:37:02.000 發文單位:
各設區市、楊凌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及發票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6〕128號),落實好《陜西省地方稅務局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實施辦法》(陜地稅發〔2009〕43號),加強不動產和建筑業營業稅的精細化、科學化管理,進一步提高稅收管理質量和效率,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推行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工作實施方案。
一、推行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意義
對不動產和建筑業實行項目管理,是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這兩個行業中存在的工程立項不透明,各項目混合結算、混亂開票,外出施工不申報等問題而采取的加強稅收管理的重要舉措。實行項目管理將促進這兩個行業的稅收管理從當前以納稅人為主、粗放的、手工管理模式向以項目為主、精細化、信息化管理模式的轉變。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是實現這種轉變的重要依托。因此,做好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的推廣是促進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管理質量提高的基礎和保障。
二、推行工作組織領導
推廣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需要稅政、征管、計算機信息中心等部門協作完成。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省局成立由分管流轉稅的領導為組長,各相關處室為成員的推行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流轉稅管理處。負責推行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轄區的實施工作,切實搞好分工和部門協調,積極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三、推行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范圍
根據我省實際情況,確定在全省各市、縣(區)地方稅務局組織實施。
四、實施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以不動產、建筑企業和個人(以下簡稱不動產、建筑業納稅人)銷售不動產、承接建筑業工程項目為管理對象,以不動產銷售、建筑業發票為控管手段,通過對不動產、建筑工程項目基本情況、稅收征管信息數據的采集、分析、比對,對不動產、建筑業稅收實施監控,實現不動產、建筑業稅收的科學化、精細化、信息化管理。
五、實施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職責任務
(一)省局工作職責:
1.《陜西省地方稅務局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研究制定;
2.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流程的制定;
3.指導全省做好項目管理工作;
4.檢查全省貫徹落實情況;
5.負責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軟件的開發、推廣應用。
(二)各市、縣(區)局工作職責:
1.根據《陜西省地方稅務局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結合各地實際,制定細化的實施辦法;
2.負責《陜西省地方稅務局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落實工作;
3.負責市、縣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信息數據庫的建立、信息采集、傳遞、比對工作;
4.負責不動產、建筑業工程稅收項目管理的日常工作;
5.負責對納稅人的宣傳工作。
六、推行工作步驟
(一)2009年1月—3月:研究制定下發《陜西省地方稅務局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制定推廣工作方案,對推行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進行安排部署;
(二)2009年4月—8月:各市、縣(區)局組織實施;
(三)2009年9月:組織開展對全省不動產、建筑業工程營業稅項目管理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四)2009年第四季度:擬召開經驗交流會議,總結交流不動產、建筑業項目管理工作經驗,查找并解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完善管理辦法,促進此項工作的開展。
(五)經驗交流會議以后,將項目管理納入流轉稅管理的一項長效工作,積極做好不動產、建筑業工程營業稅項目管理軟件的開發、推廣應用,提高我省不動產、建筑業稅收科學化、信息化管理質量和水平。
七、實施不動產、建筑業工程項目管理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實施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是加強營業稅分行業稅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保證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順利實施。
(二)認真組織,精心實施。各單位要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確保按時間要求開展各項工作。要盡快完成對本地全部在建工程和房地產開發和銷售項目的清理,做好對自開票納稅人的資格審核工作。
(三)強化宣傳,正確引導。推行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要爭取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各單位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廣泛宣傳不動產、建筑業營業稅項目管理的重要意義、法律規定、適用范圍和相關政策,為項目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跟蹤問題,總結經驗。各單位要注意研究推廣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省局報告。要切實加強對推行工作的監督和指導,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完善工作方法,為加強不動產、建筑業稅收管理打下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