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稅個[2010]23號
頒布時間:2010-01-28 16:37:11.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為貫徹落實《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2010〕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對個人限售股轉讓所得代扣代繳稅款及納稅人辦理納稅清算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做好政策學習和培訓工作
各局要充分認清個人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對完善我國證券市場稅收政策,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職能,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組織開展此項工作,迅速開展動員和組織培訓,特別是要對負責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工作的稅務干部開展全員培訓,切實做到準確掌握政策規定,深入理解工作要求。
二、加強調研,健全制度,盡快建立完善的工作機制
個人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涉及新的征管內容和管理方式,各局要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加強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對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并加強信息反饋。同時,在市局制定的工作流程基礎上,各局要盡快結合本局工作情況和轄區特點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和詳細的工作流程,確保證券機構扣繳稅款及時到位,納稅人辦理清算簡便快捷。
三、周密安排,措施得力,確保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
落實個人限售股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是對稅務機關征管能力的考驗。各局要采取有力措施,在1月底前在稅務所設置專門受理窗口,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明確崗位職責,細化工作流程,建立工作臺賬,確保2月1日前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到位。
四、精心組織,優化服務,切實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各局要全面優化各項納稅服務措施,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稅務所、tax861網站、12366納稅服務熱線等場所和渠道對轉讓限售股個人進行政策輔導,特別是針對個人辦理納稅清算的規定和要求進行重點宣講,輔導口徑要與總局文件規定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在個人辦理納稅清算過程中,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到耐心細致,確保納稅人方便、快捷辦理納稅清算,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五、明確責任,強化管理,做好相關保密工作
各局要明確責任,強化保密意識,嚴格執行我局檔案管理規定和相關保密工作要求,做到申報資料專人負責保管,嚴格使用,不得用于稅收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對未按規定為納稅人保密的,要嚴格按照征管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