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國稅函[2010]219號
頒布時間:2010-08-19 16:20:11.000 發文單位:貴州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州、地國家稅務局:
為了更好地貫徹省委十屆九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按照《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0〕1號)和《(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實施意見任務分解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10〕17號)要求,結合國稅部門工作職責,提出如下貫徹落實意見,請認真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支持加快城鎮化建設進程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最后一年,也是奪取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新勝利、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做好農業農村發展工作,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加快城鎮化進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是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持久動力,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根本要求,事關大局、事關長遠、事關根本、意義重大。全省各級國稅機關要進一步增強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的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稅收籌集財政資金和調節經濟、調節收入的職能作用,統一思想、更新觀念、改進作風、扎實工作、為加快推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歷史性跨越服務。
二、優化納稅服務,為納稅人準確掌握和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提供方便
貫徹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是稅收支持和服務農業農村發展,加快城鎮化進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全省各級國稅機關,一是拓寬宣傳渠道,加大宣傳力度。要大力宣傳國家出臺的有關推進城鎮化建設、涉農貸款以及優化創業服務,支持農民自主創業、返鄉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等稅收優惠政策。開展多形式、全方位宣傳,要充分利用報刊、國稅網站、辦稅服務廳等媒介平臺,及時全面準確地向納稅人宣傳講解稅收政策,及時解答納稅人的涉稅問題,使廣大納稅人熟悉、掌握和運用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為政策的貫徹落實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二要豐富服務內容,改進服務方式。各地要進一步了解服務對象情況,收集相關信息,努力掌握相關工作動態,積極探索為有關企業、單位和個人提供個性化服務的方式,不斷豐富納稅服務內容,改進納稅服務方式,提高納稅服務質效。三是簡化辦稅流程,提高服務效能。進一步優化辦稅流程,減少環節,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優化納稅服務。
三、落實優惠政策,不折不扣不留余地不出偏差
全省各級國稅機關要正確處理好完成稅收收入與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的關系,樹立不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就是收過頭稅的思想,繼續不折不扣地認真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要認真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54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54號)等有關推進城鎮化建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好《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9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4號)等有關涉農貸款優惠政策;落實好西部大開發等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民自主創業、返鄉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對符合優惠政策條件的納稅人,應按照管理權限,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稅收優惠政策的審核、備案工作。對不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要及時告知納稅人,并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四、注重調查研究,開展稅收政策執行效果分析
各級國稅機關要認真跟蹤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情況,及時反饋稅收政策中存在的問題,要加強和改進工作作風,深入企業、深入基層、深入實際,不斷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為進一步完善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作出積極貢獻。
五、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各級國稅機關要樹立大局意識,主動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溝通協作,隨時相互通報有關情況,共同協商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形成并強化各職能部門的社會管理和服務合力,保持工作步調一致,確保稅收優惠政策得到及時準確的貫徹落實,努力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和社會氛圍,主動為各級政府支持農業農村發展提供政策依據和建議。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