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稅函[2010]24號
頒布時間:2010-04-12 17:10:21.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地方稅務局:
為了適應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分公司(以下簡稱平安養老保險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根據該公司的申請,省局同意啟用《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交通意外傷害保險費定額發票》(以下簡稱“意外險發票”,式樣附后),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意外險發票”適用于平安養老保險公司在開展交通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按份銷售定額保險,收取保險費時開具使用。由省地稅局指定承印單位印制,套印我省地稅發票監制章。
二、“意外險發票”成品規格190mm×65mm,為通聯兩段式定額發票,其中:左段為“記賬聯”、右段為“發票聯”,封皮代替存根。發票正文為黑色,左上方套印彩色統一公司標志,“發票聯”套印公司發票專用章,背面印刷《使用說明》。
三、按全國統一發票分類代碼編制規則,“意外險發票”發票代碼為223001031527,第6、7位為年份代碼隨發票印刷年度的變動而變動;發票號碼為八位印刷順序號,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均采用哥特字體印刷。
四、“意外險發票”自文到之日啟用,其印制、使用、管理等相關事宜應嚴格按照《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行業自用發票改版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黑地稅函〔2004〕163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交通意外傷害保險費定額發票》式樣(略)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