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地稅函[2010]17號
頒布時間:2010-04-01 11:02:55.000 發文單位: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
各市(地)地方稅務局:
根據一些地方反映,經研究,現對企業所得稅有關業務問題明確如下:
一、關于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執行優惠政策問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第八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待遇,應適用于具備建賬核算自身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辦法》(國稅發〔2008〕30號)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不具備準確核算應納稅所得額條件前,暫不適用小型微利企業適用稅率”的規定,從2010年1月1日起,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型微利企業暫按2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逗邶埥〉胤蕉悇站株P于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黑地稅函〔2009〕9號)第一條第六款:“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符合條件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規定停止執行。
二、關于企業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額抵免問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48號)第二條規定:“專用設備投資額,是指購買專用設備發票價稅合計價格,但不包括按有關規定退還的增值稅稅款以及設備運輸、安裝和調試等費用。”經請示國家稅務總局,專用設備投資額,不包括企業購置固定資產準予按規定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
三、關于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問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所得稅的企業,其發生的資產損失按規定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的,允許抵減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四、關于股權投資損失扣除問題?!?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electedteal.com/new/63/67/88/2008/4/ta721345119114800217064-0.htm">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僅限于內資企業2007年度以前發生的股權投資轉讓損失,2008年度以后企業發生的權益性投資損失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在當期稅前一次性扣除。
五、關于企業安置殘疾人退還的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征收企業所得稅問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精神,《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92號)文件規定的對安置殘疾人企業給予限額即退增值稅或減征的營業稅,可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