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國稅函[2007]320號
頒布時間:2007-07-03 10:03:20.000 發文單位: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全國統一稅收執法文書式樣的通知》(國稅發[2005]179號)文件要求,我省決定啟用新版發票領購簿。為做好新版發票領購簿的換發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版發票領購簿大小為195mm×330mm,具體格式及內容見附件。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統一為紅色,普通發票領購簿封面及封底全省統一為藍色,封面字體為燙金黃色。領購簿印制材質應使用和樣本相同的紙張,以保證多次打印的使用效果。
二、全省新版發票領購簿啟用時間為2007年8月1日。從8月1日起,對納稅人發放新版發票領購簿,舊版發票領購簿不再使用。各地要切實做好新版發票領購簿的換發工作,對舊版發票領購簿及時進行收繳。
三、新版發票領購簿由各市國家稅務局自行印制,各市國家稅務局接到文件后務必盡快安排印制,確保基層稅務機關的工作需要。
四、為了保證新版發票領購簿的印制質量,各地應將印制的新版發票領購簿樣本(增值稅專用發票領購簿、普通發票領購簿各一本)報省局備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附件: 發票領購簿(略)
二○○七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