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財稅[2010]6號
頒布時間:2010-01-12 00:00:00.000 發文單位: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正保會計網校編輯注:根據“財政部令第83號文件”規定,本文件廢止。
各設區市財政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行宣傳文化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47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北省財政廳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
河北省地方稅務局
財政部駐河北專員辦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