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國稅函[2009]301號
頒布時間:2009-08-25 10:43:58.000 發文單位: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縣(地區)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方便納稅人辦稅,提高工作效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兩個減負”優化納稅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稅發[2007]106號),市局決定在朝陽和海淀局試點運行部分涉稅事項全區通辦,待時機成熟后,再擴大運行范圍及通辦項目。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請依照執行:
一、全區通辦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
朝陽區和海淀區國稅局成立全區通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領導和相關業務科室的部門領導共同組成。負責試點工作的業務準備、技術準備、應急處理及組織實施等工作。
二、全區通辦業務事項的試點范圍
全區通辦是以稅務信息網絡為依托,在全區范圍內打破現有的辦稅地域界限,使納稅人可以在全區范圍內任何一個辦稅服務廳,都能辦理有關涉稅事宜的征管模式。綜合系統權限、工作效率、檔案管理等因素,確定先期在納稅咨詢和涉稅資料發放、變更稅務登記、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和所得稅預繳申報以及純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所得稅預繳申報等三類涉稅事項實行全區通辦。
(一)納稅咨詢和發放涉稅資料。納稅人到本局任意辦稅服務廳,稅務人員均應就納稅人咨詢的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輔導和解釋。稅務人員應根據納稅人的需要,發放涉稅申請審批表、納稅申報表、通用繳款書、通知、通告、宣傳材料及辦稅指南等涉稅資料。
(二)辦理變更稅務登記。除以下變更事項,需要納稅人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其他變更事項可以在全區內通辦:
1.變更注冊地址和生產經營地址。此項目變更涉及納稅人區內稅務機關調整和一般納稅人管理問題,需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2.變更行業及國標行業。此項目變更涉及稅種核定及納稅核定征收等環節,需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3.登記注冊類型。此項目變更涉及稅種核定變更,需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4.總分支機構標志。此項目變更涉及企業所得稅申報的用表、調整申報處理方式、重新進行維護,需由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三)辦理納稅申報。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申報、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純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納入全區通辦范圍。
但發生逾期申報、申報表修改、補打稅票、有協查信息的自助申報、稅庫銀扣款失敗、重點稅源企業、有出口免稅業務的小規模納稅人申報以及其他異常情況申報等情形,需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三、工作要求
全區通辦改變了原按稅收管轄權劃分辦稅場所的做法,是以科學發展觀引領稅收工作,深化納稅服務的重要舉措之一。各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不斷研究探索實施中發現的問題,為全市通辦積累經驗,奠定基礎。
(一)要加強對相關崗位人員,特別是大廳前臺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嚴防擴大權限后擅自操作造成數據差錯;要加強相互間的協調溝通,統一業務處理口徑,遇到疑難問題應及時上報業務或技術主管部門,確保全區通辦業務的順利平穩開展。
(二)認真做好相關資料的歸集、整理和移交工作。代辦的涉稅資料,應按主管稅務機關就地分類整理,保證資料的整齊、完整,定期辦理移交手續。
(三)充分運用各種方式,向廣大納稅人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爭取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充分發揮全區通辦的作用。
試點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市局研究解決。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