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地稅發[2009]266號
頒布時間:2009-05-20 16:02:31.000 發文單位: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各基層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創業投資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87號轉發給你們,市局補充如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創業投資企業申請享受投資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應在其報送年度納稅申報表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以下備案資料:
?。ㄒ唬秳摌I投資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申請表》;
?。ǘ秳摌I投資企業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明細表》;
?。ㄈ┲行「咝录夹g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職工人數、年銷售(營業)額、資產總額等)說明;
?。ㄋ模﹦摌I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ㄎ澹┙泜浒腹芾聿块T(市科技和信息局)核實后出具的年檢合格通知書(副本);
(六)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情況等證明材料;
?。ㄆ撸χ行「咝录夹g企業投資合同的復印件及實投資金驗資證明等相關材料;
?。ò耍┯墒?、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出具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二、符合投資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在本文下發前已在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的,應按照本通知要求,到主管稅務機關補報相關備案資料。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