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宣布對《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的修訂獲得正式通過。此次修訂嚴格遵循IIA的國際專業實務框架(IPPF),總共涉及18項內容,旨在在全球范圍內完善內部審計的專業實踐。修訂后的《標準》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國際內部審計準則委員會(IIASB)主席安迪·達勒(Andy Dahle)稱:“本次修訂厘清了《標準》中的一些現有用語,以確保內部審計專業人士能夠遵循內部審計專業精神的核心原則。這些修訂能夠幫助內部審計人員專注于即時性風險,向規范性的實踐看齊并且維持適當的專業形象。《標準》必須隨著我們專業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地被審視以及更新。”
本次對《標準》的關鍵修訂包括:
(1)厘清內部審計人員、首席審計執行官(CAE)和內部審計部門在遵循《標準》方面的責任。
(2)對質量保證與改進程序要求給予更多的關注,并明確遵循這些要求的具體方式。
(3)明確首席審計執行官(CAE)在通報不可接受風險方面的職責。
(4)明確要求對內部審計計劃進行及時地變更調整。
(5)確保內部審計計劃囊括了相關風險,能夠實現戰略性目標,。
(6)增加了更多的范例,以明確“提交給董事會的職能報告”需包括的內容。
(7)在詞匯表中增加了“總體意見”和“審計項目意見”的定義,同時修改了“董事會”的定義。
此次修訂是基于利益相關者的反饋意見以及全球調查的結果。IIASB自2012年2月20日至5月20日對修訂稿進行了為期90天的意見征詢。在審閱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個人與組織對征求意見稿提出的1,685個反饋意見,并進行了適當的完善和調整后,IIASB批準了《標準》修訂。
IIASB在開發、征詢及公開披露《標準》修訂時,需遵循標準制定盡職流程。IPPF監督委員會負責監督IIASB的流程遵循情況并提供權威指導。
根據IPPF監督委員會主席吉姆·希爾芙(Jim Sylph)的描述,設計此項指引制定盡職流程的目的在于確保透明度、清晰性以及及時性。希爾芙在監督委員會中代表國際會計師聯合會(IFAC),她說:“監督委員會在開發此項指導意見時,審議并通過了IIASB需遵循的盡職流程。”
從IIA的全名——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我們可以看出其制定的《標準》在全球范圍內具有適用性的。與此類似,IPPF監督委員會代表了來自世界范圍內的利益相關者,有經驗人士以及專家。在監督委員會中,獨立的組織機構包括IFAC,國際最高審計機構組織(INTOSAI),全美公司董事協會(NACD),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以及世界銀行。
2013版《標準》以及2013與2011對比標記版《標準》可在IIA網站的《標準》網頁處獲得。針對本次修訂,IIA將于10月23日及24日舉辦網絡廣播,有關細節及注冊信息訪問者可通過上述網頁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