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有關規定,財政部近日下發《關于2011年度中央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表集中驗審工作的通知》(財辦企[2012]36號),決定于2012年4月25日至28日對2011年度中央管理企業和中央部門所屬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報表進行集中驗審。
為促進財政企業信息工作與財政管理相結合,今年起,財政部將加強企業財務會計決算審核工作力度,要求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財務會計決算報表集中驗審工作。
財政部將于2012年4月25日—4月28日進行財務會計決算報表集中驗審工作,中央部門4月25日集中會審,中央管理企業4月26-28日集中會審。財政部要求中央管理企業報送如下內容:
1.2011年度合并的決算報表及會計報表附注;
2.財務情況說明書(企業使用格式);
3.集團母公司財會年企01-04表;
4.匯編范圍企業戶數變動分析表;
5.主輔分離輔業改制情況表(2011年仍開展此項工作的企業填報);
6.中介機構對集團公司合并報表出具的審計報告。出具了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企業還應同時提交對審計報告相關內容提出的財務處理、賬務調整意見或者報表編制的有關情況和意見;
7.中介機構審計后出具的管理建議書;
8.合并及全部基層企業分戶計算機數據、財務情況說明書及會計報表附注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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