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檢范圍和年檢時間:凡于2011年12月31日前在寧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以及其他經營單位、企業集團均須參加年檢。年檢時間為2012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業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延期參加年檢的申請,經批準可以延期30日。
二、年檢方式:2011年度企業年檢采取網上年檢方式。
1、企業在網上申報年檢信息,參加網上初審。網上年檢資料的申報時間從2012年3月1日開始,由企業登錄〈寧夏紅盾信息網〉,網址http://www.ngsh.gov.cn ,點擊〈網上年檢〉進入〈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網上年檢系統--內資網上年檢〉界面,或直接輸入網址http://wsnj.ngsh.gov.cn ,登錄〈寧夏回族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網上年檢系統--內資網上年檢〉,在線填寫年檢報告書,核對無誤后提交,工商部門將在5個工作日內對企業申報的信息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反饋給企業,初審通過的企業在線打印年檢報告書。如果申報的信息初審未通過,企業可按照工商部門反饋的意見對退回的年檢報告書進行在線修改并重新提交。
參檢企業填報前請閱讀相關填報要求后,正確填報年檢報告書。
2、企業網上初審通過后,攜帶相關資料到登記機關復檢。企業提供的資料與網上申報資料相符,經審查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未發現問題,予以通過年檢,領取加蓋年檢戳記的營業執照。
三、企業申報年檢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年檢報告書;
(2)企業年檢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4)經營范圍中有屬于企業登記前置行政許可經營項目的,相關許可證件、批準文件的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5)營業執照副本;
(6)企業有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交分支機構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7)工商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其他經營單位申報年檢,除提交(1)、(2)、(4)、(5)款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提交隸屬企業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隸屬企業印章);其他經營單位還應當提交隸屬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加蓋隸屬機構印章)。
已進入清算的企業只提交第一款所列材料。
四、提交審計報告的企業: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房地產開發、小額貸款、物流公司、擔保、拍賣、典當、投資、驗資、評估、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中介、登記代理,以及注冊資本實行分期繳付未全額繳齊的公司和3年內有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違法行為的公司。其他企業原則上不要求提交審計報告,但審查人員認為有必要的,可要求企業提交審計報告。
五、企業應當對其提交的年檢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在年檢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申報虛假材料的,一經發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法查處,并將作為失信行為列入企業和法定代表人個人的不良信用記錄。
六、逾期未申報年檢的企業,工商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罰。
聯系方式:企業在申報年檢過程中需要咨詢相關問題,請與本企業營業執照上載明的登記機關(工商行政管理局)聯系。
1、登記機關為自治區工商局的:私營企業請撥打0951-5672181、5672027;國有、集體企業請撥打0951-5672070、5672031。
2、登記機關為各市、縣(區)工商局(分局)的,請撥打當地工商局登記注冊科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