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深入實施新業務拓展戰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0年)》為基礎進行修訂和完善,起草了《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1年)(征求意見稿)》。
《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1年)》是在2010年版的基礎上,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補充和完善而形成的:
1.依據“預算資金流到哪里,審計就要跟到哪里”以及政府職能和公共事業的改革,增加了與2010-2011年新頒布的專項預算資金管理相關的其他鑒證業務和管理咨詢業務,不斷提升注冊會計師服務政府和國家政策的能力。
2.把各省市或地區注冊會計師開拓的具有特色的業務也提煉或完善進入《指導目錄》。
3.跟進法規政策的變化,把原有業務項目的主要法律依據做了進一步的完善。
4.在每一項業務的體例和內容上,由于“執業準則”一項幾乎都是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刪除該項內容,增加“特殊監管要求”一項,主要針對承辦各個業務項目,明確指出除了應當遵循注冊會計師執業一般的監管要求外,一些特殊的監管要求。
《注冊會計師業務指導目錄(2011年)(征求意見稿)》具體變化如下:
1,“國有企業相關業務”中的的“其他鑒證業務”增加“參加地方企業國有產權登記數據匯總及年度檢查工作”、“參與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參與企業工程建設專項治理工作”三個細目。
2,將“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審計”、“民口科技重大專項資金(課題經費)專項審計”、“公共資源審計”、“預算支出(財政支出)績效審計”和“財政投資評審”五個細目從“財政預算資金相關業務”中的“專項審計業務”調整到“其他鑒證業務”。
3,在“財政預算資金相關業務”中的“其他鑒證業務”下增加“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綜合檢查或農發辦組織的專項檢查工作”、“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財政專項資金檢查”、“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管理的專項檢查”、“財政貼息資金管理的專項檢查”、“特色產業資金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中央分成水資源費管理情況的專項檢查或評估”、“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專項檢查”、“港口建設費征收使用的專項檢查”、“交通運輸科研經費的專項檢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配套管網建設項目資金的專項檢查”、“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的專項檢查”、“物聯網發展專項資金檢查”和“國家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社會效益評價”十三個細目。,
4,在“非營利機構及其組織相關業務”的“專項審計業務”下增加“小金庫的專項審計”一個細目;在“非營利機構及其組織相關業務”的“其他鑒證業務”下增加“參與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和“企業年金計劃審計業務”兩個細目。
5,在“其他領域鑒證業務”的“其他鑒證業務”下增加“社會突發危機事項緊急項目審計”、“參與房產稅評稅工作”和“企業溫室氣體聲明、節能減排報告鑒證業務”兩個細目。
6,在“管理咨詢業務”下增加“為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一個子目,并在這個子目下增加“預算績效管理咨詢服務”、“為制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提供成本審核資料業務”和“參與社會組織評估工作”三個細目。
7,在“管理咨詢業務”中的“涉及企業購并重組的管理咨詢服務”下增加“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一個細目。,
8,在“管理咨詢業務”中的“涉及企業爭端分析與調查的管理咨詢服務”下增加“企業聲譽管理服務”一個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