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國資委向各市屬國有企業和中介機構正式下發通知,取消了建立5年的市國資委中介機構備選庫。
6月10日,成都市國資委向各市屬國有企業,備選庫內各中介機構下發《關于取消市國資委中介機構備選庫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根據成都市政府第56次常務會議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發展我市中介組織的相關精神,按照市規范發展中介機構聯席會議關于逐步取消各部門建立的中介機構備選庫以促進我市中介服務市場充分競爭的要求,成都市國資委決定取消成都市國資委中介機構備選庫。取消成都市國資委會計審計、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土地評估、律師事務所、拍賣機構、工程造價共7類中介機構備選庫。成都各市屬國有企業應按照成都市政府關于成都市中介機構管理的相關要求,立即取消企業自行建立的各類中介機構備選庫;成都各市屬國有企業委托中介機構提供服務,應按照法律法規以及中介機構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切實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充分體現競爭擇優要求。《通知》稱,即日起廢止《成都市國資委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成國資[2007]13號)和《成都市國資委關于規范中介機構聘用管理的通知》(成國資政[2009]10號)。
據了解,中介機構備選庫是成都市國資委成立之初,根據監管需要,為國資監管和企業發展遴選優質中介服務而建立的,包括會計審計、資產評估、土地評估、房地產評估、律師事務所、工程造價、拍賣機構等,共7類245家,在維護國有資產安全、促進國有企業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成都市國資委中介機構聘用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委托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范圍包括:整體或部分改建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清算;除上市公司以外的股權比例變動;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體或部分產權轉讓;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清產核資;年終財務決算審計;經營業績考核專項審計和企業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外派監事會經市國資委同意對監管企業進行的專項審計;企業重大投資項目論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市國資委根據監管工作要求確定的其他需要聘用中介機構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