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財政監督,規范監督行為,維護財經秩序,推進財政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財政部近日下發《財政監督辦法(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
文件規定,財政監督是指財政部門依法對單位和個人涉及財政、財務和會計等事項實施的監控、督促、調查、核查、審查、檢查、評價、處理和處罰等活動。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履行財政監督職責。
財政部門應當依法對下列事項實施財政監督:
。ㄒ唬┴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ǘ╊A算編制、執行、調整和決算情況;
(三)稅收收入、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有關資金的征收、管理情況;
。ㄋ模﹪鴰旒惺崭肚闆r,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和使用情況;
。ㄎ澹┱少彿ㄒ帯⒄叩膱绦星闆r;
。┬姓聵I單位、社會團體、金融機構和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ㄆ撸┬姓聵I單位、社會團體、金融機構和企業的財務及會計情況;
。ò耍┩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贈款管理情況;
。ň牛⿻嫀熓聞账資產評估機構設立及執業情況;
。ㄊ┓、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監督事項。
財政部門實施財政監督應當堅持專項監督和日常監督相結合,做到事前審核、事中監控和事后檢查全過程的監督。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