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做好2009年度企業年檢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為加強對企業的監督管理,確認市場主體經營資格,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就做好2009年度全省企業年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加強對經營范圍中有前置許可項目的審查。特別是對成品油、快遞、測繪等行業的年檢按以下要求辦理:
1、省商務廳決定2010年2-5月開展成品油經營資格年檢及更換全省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證工作,各級工商部門在辦理成品油批發、零售、倉儲企業年檢時,要仔細審查其是否有省商務廳年檢合格的批準證書,不能提供的,應督促企業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不予通過年檢;
2、對經營范圍中有“測繪”的企業,要審查其是否有《測繪資質證書》,無證書的,要督促其辦理。對不能辦理的,不予通過年檢,并責令其辦理經營范圍變更登記;
3、對快遞企業,經其申請,允許延期至2010年9月30日前申報年檢,并免于處罰。在年檢中要嚴格審查其許可證件,無《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一律不予通過年檢。
二、大力推進網上年檢。積極創造條件利用登記網站為企業提供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開通網上年檢功能,提高辦事效率。
三、各相關市、縣、區工商局要切實加強對小煤礦的日常監管。凡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要按照法定的年檢時間及時報送省局年檢,凡許可證有效期已過未續延的,一律不予以通過年檢,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暫扣營業執照。發現有違反工商登記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查處,并及時告知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
四、各級企業登記機關要嚴格按照規定收取年檢費用,嚴禁利用年檢濫收費或搭車收費,一經發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紀追究相應責任。
五、各設區市工商局年檢工作總結和年檢匯總表應于2010年7月15日前上報省局企業注冊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