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從政府取得的配套費、污水處理費等項目的撥款能否作為不征稅收入?
【答】企業從政府取得的配套費、污水處理費等撥款,雖然資金來源屬于財政性資金,但屬于政府購買的公共服務,對企業而言,屬于企業的正常營業收入,不能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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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企業從政府取得的配套費、污水處理費等項目的撥款能否作為不征稅收入?
【答】企業從政府取得的配套費、污水處理費等撥款,雖然資金來源屬于財政性資金,但屬于政府購買的公共服務,對企業而言,屬于企業的正常營業收入,不能作為不征稅收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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