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出口退稅登記應如何辦理?
【解答】
根據國稅發[2005]51號、浙國稅進[2005]21號文件的規定,企業應在取得進出口權30日內攜帶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進出口經營權備案登記證[外資企業持政府批準證書]、海關自理報關證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小規模納稅人不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到國稅局辦理出口退稅登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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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出口退稅登記應如何辦理?
【解答】
根據國稅發[2005]51號、浙國稅進[2005]21號文件的規定,企業應在取得進出口權30日內攜帶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進出口經營權備案登記證[外資企業持政府批準證書]、海關自理報關證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小規模納稅人不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套到國稅局辦理出口退稅登記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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