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購是一種特殊形式的銷售業務,它是指銷售方在銷售商品的同時,與購貨方簽訂合同,同意日后再將同樣或類似的商品購回的一種交易方式。銷售方根據合同條款判斷企業是否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以便是否確認銷售商品收入。
售后租回是一種特殊形式的租賃業務,是指賣主(即承租人)將一項自制或外購的資產出售后,又將該項資產從買主(即出租人)租回,習慣稱之為“回租”。在售后租回方式下,賣主同時是承租人,要主同時是出租人。通過售后租回交易,資產的原所有者(即承租人)在保留對資產的占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的前提下,將固定資產轉化為貨幣資本,在出售時可取得全部價款的現金,而租金則是分期支付的,從而獲得所需的資金;而資產的新所有者(即出租人)通過售后租回交易,找到了一個風險小、回報有保障的投資機會。
基本區別
1.售后回購與售后租回資產所有權的最終歸屬不同。售后租回在銷售方和購買方進行談判時,就可認定為是一項融資租賃或者是一項經營租賃,如果是一項融資租賃,那么這種交易實際上轉移了買主(即出租人)所保留的與該項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所有權最終很有可能轉移,資產將歸出售方所有;而如果該交易被認定為經營租賃,那么資產的所有權就不會發生轉移,仍歸買主(即出租人)。而大多數情況下,售后回購屬于融資交易,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并沒有轉移。
2.售后回購(回購價)與售后租回(租金)的取得有所不同。售后租回中,資產的售價和租金是相互關聯的,是以一攬子方式談判的,是一并計算的。因此,資產的出售和租回實質上是同一項交易。而大多數情況下,售后回購中,回購價格固定或等于原售價加合理回報,回購價可在購回協議中訂明,也可以回購當日的市場價為基礎確定,因此回購價可能高于原售價也可能低于原售價。
3.售后回購與售后租回交易對象的性質及賬務處理不同。售后租回交易一般出售的是固定資產,而售后回購的交易對象更多的是流動資產,如庫存商品,原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