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本科目可按“當期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進行明細核算。
⑶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確定的當期應交所得稅,借記本科目(當期所得稅費用),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科目。
②資產負債表日,根據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余額大于“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借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費用)、“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等科目;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應有余額小于“遞延所得稅資產”科目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企業應予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應當比照上述原則調整本科目、“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及有關科目。
⑷期末,應將本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例】甲公司2008年11月初和乙公司簽訂售后回購協議:協議規定銷售價格1000萬,成本700萬,回購價格1400萬,期間為5個月。
銷售時候分錄,不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 1170
貸:其他應付款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170
資產負債表日分錄: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1000-700)×25% 75
貸:所得稅費用 75
借:財務費用 (1400-1000)×2/5 160
貸:其他應付款 16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60×25% 40
貸:所得稅費用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