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不承擔風險的代理業務形成的資產,包括受托理財業務進行的證券投資和受托貸款等。
企業采用收取手續費方式受托代銷的商品,可將本科目改為“1321 受托代銷商品”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單位、資產管理類別(如定向、集合和專項資產管理業務)、貸款對象,分別“成本”、“已實現未結算損益”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代理業務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收到委托人的資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吸收存款”等科目,貸記“代理業務負債”科目。
。ǘ┮源順I務資金購買證券等,借記本科目(成本),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客戶”、“吸收存款”等科目。
將購買的證券售出,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客戶”、“吸收存款”等科目,按賣出證券應結轉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與委托客戶進行結算,按合同約定比例計算代理業務資產收益,結轉已實現未結算損益,借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貸記“代理業務負債”(委托客戶的收益)、“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本企業的收益)等科目。
(三)發放受托的貸款,應按實際發放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本金),貸記“吸收存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收回受托貸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吸收存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等。
定期或在合同到期與委托單位結算,按合同規定比例計算受托貸款收益,結算已實現未結算的收益,借記本科目(已實現未結算損益),貸記“代理業務負債”(委托客戶的收益)、“手續費及傭金收入”(本企業的收益)等科目(四)收到受托代銷的商品,按約定的價格,借記“受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受托代銷商品款”科目。
售出受托代銷商品后,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受托代銷商品”科目。計算代銷手續費等收入,借記“受托代銷商品款”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結清代銷商品款時,借記“受托代銷商品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代理業務資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