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職工薪酬的范圍
(1)職工,是指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的所有人員,含全職、兼職和臨時職工;也包括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但由企業正式任命的人員,如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等。 在企業的計劃和控制下,雖未與企業訂立勞動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為其提供與職工類似服務的人員,也納入職工范疇,如勞務用工合同人員。
(2)職工薪酬,包括企業為職工在職期間和離職后提供的全部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贍養人的福利等,也屬于職工薪酬。
(3)養老保險費,包括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及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 以購買商業保險形式提供給職工的各種保險待遇,也屬于職工薪酬。
(4)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以自產產品發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將企業擁有的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為職工無償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等。
2.職工薪酬的確認和計量
在職工為企業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企業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但解除勞動關系補償(下稱“辭退福利”)除外。
(1)計量應付職工薪酬時,國家規定了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計提。
比如,應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包括根據企業年金計劃向企業年金基金相關管理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等。
沒有規定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的,企業應當根據歷史經驗數據和實際情況,合理預計當期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大于預計金額的,應當補提應付職工薪酬;當期實際發生金額小于預計金額的,應當沖回多提的應付職工薪酬。
對于在職工提供服務的會計期末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應付職工薪酬,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應付職工薪酬折現后的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應付職工薪酬金額與其折現后金額相差不大的,也可按照未折現金額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2)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將企業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每期應付的租金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難以認定受益對象的非貨幣性福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和應付職工薪酬。
3.辭退福利
(1)辭退福利包括的內容。
①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不論職工本人是否愿意,企業決定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
②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職工有權選擇繼續在職或接受補償離職。
辭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支付補償的方式,也有通過提高退休后養老金或其他離職后福利的標準,或者將職工工資支付至辭退后未來某一期間的方式。
(2)滿足本準則第六條確認條件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自愿裁減建議的辭退福利應當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正式的辭退計劃或建議應當經過批準。辭退工作一般應當在一年內實施完畢,但因付款程序等原因使部分款項推遲至一年后支付的,視為符合應付職工薪酬的確認條件。
(3)企業應當根據本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的規定,嚴格按照辭退計劃條款的規定,合理預計并確認辭退福利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對于職工沒有選擇權的辭退計劃,應當根據辭退計劃條款規定的擬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數量、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標準等,計提應付職工薪酬。
企業對于自愿接受裁減的建議,應當預計將會接受裁減建議的職工數量,根據預計的職工數量和每一職位的辭退補償標準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規定,計提應付職工薪酬。
符合應付職工薪酬準則規定的應付職工薪酬確認條件、實質性辭退工作在一年內完成、但付款時間超過一年的辭退福利,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
4.應付職工薪酬的核算
為了核算企業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在會計上應設置“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使用本科目時需注意:
(1)本科目主要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股份支付”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3)“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藥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于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在行權日,企業以現金與職工結算股份支付,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②企業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對發生的職工薪酬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生產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勞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
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應由在建工程、研發支出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研發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無償向職工提供住房等資產使用的,按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的,每期應支付的租金,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等待期內每個資產負債表日,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確定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在可行權日之后,根據股份支付準則確定的金額,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職工薪酬的結余。
「例」某企業2007年2月提取現金85 640元用于發放工資,企業為職工墊付的扣款項目為:儲蓄存款、托兒費、飯票、房租水電等合計為9 560元,實發工資為76 080元,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提取現金準備發放工資時:
借:庫存現金 76 080
貸:銀行存款 76 080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85 640
貸:其他應收款 9 560
庫存現金 76 080
「例」某公司本月支付工資總額30 000元,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0 000
貸:庫存現金 30 000
「例」某公司本月代扣個人所得稅4 500元,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代扣個人所得稅 4 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 500
「例」A公司為一家生產制造成型企業,該車間本月發生直接人工支出5 000元,職工福利按工資總額的14%提取,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制造費用 5 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 000
——職工福利700
「例」某公司本月應付醫療保險2 500元,應付社會保險7 500元,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1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費 2 500
——社會保險費 7 500
「例」B公司本月應付工資總額為20 000元,其中從工資總額中提取工會經費400元(按工資總額的2%提取),職工教育經費300元(按工資總額的15%提取),該公司賬務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 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會經費 400
——職工教育經費 300
「例」某公司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3 000元,用現金支付,做賬務處理如下: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補償 3 000
貸:庫存現金 3 000
「例」 某企業2007年3月提取現金50 000元發放工資,月份終了,分配本月應付工資總額并計提福利費:其中:生產工人工資30 000元,車間管理人員工資10 000元,在建工程人員工資7 700元,工會人員工資2 300元,另支付退休人員退休費5 000元,支付職工困難補助1 200元、醫藥費800元,賬務處理如下:
提取現金準備發工資時:
借:庫存現金 50 000
貸:銀行存款 50 000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 000
貸:庫存現金 50 000
支付退休人員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 5 000
貸:庫存現金5 000
月終分配工資費用時:
借:生產成本 30 000
管理費用 12 300
在建工程 7 7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工資 50 000
提取職工福利費時:
借:生產成本 (30 000×14%)4 200
管理費用 (12 300×14%)1 722
在建工程 (7 700×14%)1 078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7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