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注銷股權:在合并時或合并后,將合并前合并方對被合并方持有股權轉銷,合并前被合并方原確認的應由合并方持有的股份是否轉銷?如何轉銷?這些問題不在合并方處理范圍。
2.股權與股本相互抵銷:由合并方將本企業原確認的應由被合并方持有的“股本”與被合并方移交來的對合并方的“長期股權投資”等進行抵銷,抵銷產生的差額再按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處理。
3.既將股權與股本抵銷又只注銷相關股權:這種處理是以上兩種做法的結合,適用于合并前合并方與被合并方相互持股。合并前被合并方持有合并方股份,應將股權與合并方的相關股本抵銷;合并前合并方對被合并方持有的股權,應只注銷股權。
股權、股份轉銷、抵銷的賬務處理方法
1.一次轉銷法:一次轉銷法是在確認吸收合并即確認合并方接收被合并方資產、負債時,將與合并方應轉銷的股權、股份放在同一分錄中處理,其處理結果形成分錄借方發生額與貸方發生額的差額,再統一按照會計準則有關規定處理。
2.分別處理法:在該方法下,先假定不存在應轉銷股權、股份的情況,直接確認吸收合并;爾后,再編制分錄,轉銷、抵銷需要轉銷的股權和股份,并將此項業務作為企業合并的組成部分,按照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安排轉銷股權、股份的對應科目和處理股權、股份的抵銷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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