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的清查
現金清查是采用實地盤點的方法來確定庫存現金的實存數,然后再與現金日記賬的賬面余額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
現金盤點時,出納人員必須在場。
清查過程中不能用不具法律效力的借條,收據充抵庫存現金。
盤點后,根據現金盤點結果,編制“現金盤點報告表”,是反映現金實有數和調整賬簿記錄的原始憑證。
2.銀行存款的清查
(1)銀行對賬。銀行存款清查亦稱銀行對賬,是指將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的余額進行核對,以查明賬實是否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開戶銀行轉來的對賬單不一致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是雙方或一方記賬有錯誤,二是存在未達賬項。
(2)未達賬項。未達賬項是指由于企業與銀行的記賬時間不一致,而發生的一方已取得憑證登記入賬,另一方由于未取得憑證尚未登記入賬的項目。未達賬項具體包括以下四種情況:
①企業已收款入賬,銀行尚未收款入賬。
②企業已付款入賬,銀行尚未付款入賬。
③銀行已收款入賬,企業尚未收款入賬。
④銀行已付款入賬,企業尚未付款入賬。
(3)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
在銀行對賬時若存在未達賬項,必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根據調節后的余額來檢查賬實是否相符。
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銀行已收企業未收-銀行已付企業未付=銀行對賬單余額+企業已收銀行未收-企業已付銀行未付
具體編制例題如下:
某企業2010年9月30日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51300元,銀行對賬單余額為53000元。經查對發現有以下未達賬項。
(1)29日企業存入銀行一張轉賬支票,金額3900元,銀行尚未入賬
(2)29日銀行收取企業借款利息400元,企業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3)30日企業委托銀行收款4100元,銀行已入賬,企業尚未入賬收到收款通知
(4)30日企業開出轉賬支票一張,金額1900元,持票單位尚未到銀行辦理手續。
根據以上未達賬項,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項目 | 金額 | 項目 | 金額 |
銀行對賬單余額 | 53000 | 企業銀行存款日記賬余額 | 51300 |
加:企業已收銀行未收款 減:企業已付銀行未付款 | 3900 1900 | 加:銀行已收企業未收款 減:銀行已付企業未付款 | 4100 400 |
調整后余額 | 55000 | 調整后余額 | 55000 |
注意: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只起到對賬作用,不能作為調節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余額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