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企業委托個人代銷貨物,企業支付給個人的相應傭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全額列支?
【解答】
《財政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29號)規定,企業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簽訂代辦協議或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手續費及傭金。除委托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的稅前扣除,應按財稅〔2009〕29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