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其生產和外購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按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并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同時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其銷售成本的結轉和相關稅費的處理與正常商品銷售相同。以外購商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按該商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計人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實際購買時沖銷應付職工薪酬。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在進行賬務處理時應先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歸集當期應計入成本費用的非貨幣性福利,以準確確定企業人工成本。
【例】昌達公司是一家服裝加工企業,共有職工238人,其中直接參加生產的職工200人,總部管理人員38人。2007年9月,公司以其生產成本為60元的保暖內衣套裝和外購的每盒不含稅價格為80元的食品禮盒作為中秋節福利發放給全體職工。保暖內衣套裝售價為100元,昌達公司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昌達公司購買的食品禮盒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稅率17%。
(1)保暖內衣套裝售價總額=100×200+100×38=23800(元)
保暖內衣套裝的增值稅銷項稅額=100×200×17%+100×38×17%=4046(元)
應付職工薪酬總額=23800+4046=27846(元)
保暖內衣套裝的成本總額=60×238=14280(元)
公司決定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借:生產成本 23400
管理費用 4446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7846
實際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7846
貸:主營業務收入 238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4046
借:主營業務成本 14280
貸:庫存商品 14280
。2)食品禮盒的售價總額=80×200+80×38=19040(元)
食品禮盒的增值稅進項稅額=80×200×17%+80×38×17%=3236.8(元)
應付職工薪酬總額=19040+3236.8=22276.8(元)
公司決定發放非貨幣性福利時,
借:生產成本 18720.0
管理費用 3556.8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2276.8
購買食品禮盒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22276.8
貸:銀行存款 222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