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如果我裝修自己的房子來做酒店經營,是否要繳納建安營業稅?如果是我自己租來的房子,我自己裝修來做酒店經營,是否要繳納建安營業稅?如果我就自己裝修我的住房,是否要繳納建安營業稅?
【解答】
《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
《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有償轉讓不動產所有權的行為(以下稱應稅行為)。但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不包括在內。
前款所稱有償,是指取得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
根據上述規定,上述自己裝修自己的房子做酒店經營、租來的房子裝修做酒店經營、裝修自己的住房所涉及的裝修勞務,不屬于營業稅法規規定的應征營業稅范圍,不繳納“建筑業”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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