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范圍
金融資產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四類:①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②持有至到期投資;③貸款和應收款項;④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其中,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期末以公允價值計量,當公允價值發生變化時,增加或減少該項金融資產賬面價值,同時將變動價值確認為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涉及減值測試,無須計提減值準備。
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這三類金融資產,如果在資產負債表日有客觀證據表明它們發生了減值,則需要計提減值準備,確認減值損失。需要注意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只有在該資產期末價值下降的幅度較大或持續的時間較長的情況下,才需計提減值準備,否則可以按公允價值調整該資產期末賬面價值,并將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客觀證據是指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后實際發生的,對該金融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有影響,且企業能夠對該影響進行可靠計量的事項。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減值
在資產負債表日,計算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及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如果其攤余成本低于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則確認資產減值損失,金額為攤余成本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差額。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計算,應按照該金融資產的原實際利率折現確定,并考慮相關擔保物的價值。另外,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收款項還可以采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作為折現率。若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經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按恢復增加的金額予以轉回,但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超過未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具體會計處理如下:
1.持有至到期投資。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
減值損失轉回時,會計分錄相反。
2.貸款。
會計準則中“貸款”科目主要核算企業(銀行)的貸款、企業(保險)的保戶質押貸款、企業(典當)的質押與抵押貸款等。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貸款損失準備
同時,
借:貸款——已減值
貸:貸款——本金
——利息調整
資產負債表日,應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及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利息收入
同時,按合同本金及合同利率計算的應收利息作表外登記。
若能收回減值貸款,則業務處理如下:
借:吸收存款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款損失準備(相關貸款損失準備金額)
貸:貸款——已減值(相關貸款余額)
貸款減值損失(差額)。
若無法收回減值貸款,經批準對其予以轉銷時: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貸款一已減值
同時,在表外登記減少應收利息。
減值貸款已轉銷又收回時:
借:貸款一已減值(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
貸:貸款損失準備
借:吸收存款等(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貸款—一已減值(原轉銷的已減值貸款余額)
若貸款價值已經恢復,減值損失可以轉回:
借:貸款損失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其中,浮動利率貸款在計算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折現率可以采用合同規定的現行實際利率。
3.應收款項。
企業的應收款項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等。
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應收賬款壞賬準備
——應收票據壞賬準備
——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
短期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與其現值相差很小,故在確定減值損失時,可不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即判定短期應收款項是否發生減值只要比較該短期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大小,減值損失的大小是該短期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差額。
存在大量性質類似的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企業,可以將它們劃分為單項金額重大和單項金額不重大的金融資產,分別進行減值測試,具體見下表:
在實務中,企業可依據具體情況確定單項金額重大的標準,該標準一經確定,不能隨意更改。
三、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減值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否發生減值,主要看其公允價值是否持續下降,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就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下降(通常指達到或超過20%的情形);②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后,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通常指該資產的公允價值持續低于其成本達到或超過6個月的情形)。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下降時: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時:
借:資產減值損失(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差額)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所有者權益中轉出原計入資本公積的累計損失額)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差額)
【例】A公司20x7年初購入股票100萬元,公司將其劃歸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年末股票的公允價值為80萬元。
A公司年末應進行如下會計處理:
借: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例】承上例,20x8年6月30日該股票的公允價值再次下跌至60萬元,并且A公司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
會計處理如下:
借:資產減值損失 400 000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 000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00 000
對于股票這類可供出售的權益工具,若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相關,可通過所有者權益類科目轉回: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對于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其減值損失轉回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資產減值損失
另外,對于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在該權益工具確認減值損失后,不得轉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