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發票又稱比對不符的發票,首先看查發票是否在稅務機關如實按時申報,假如未如實申報,經核對其第三聯(抵扣聯)與第四聯(記賬聯)發票,如稅務申報金額遠低于記賬聯金額的,基本上可以判定為大頭小尾的陰陽票,屬于虛開范圍。
這是利用兩次填開發票篡改業務內容的舞弊行為。采用這種方法,先是按一般做法在發票上寫上正常的業務內容,但不墊復寫紙(或墊復寫紙,但在“記賬”或“存根”聯有關內容上面墊上白紙,以使這些內容形成空白),然后在“記賬”或“存根”聯有關內容上墊上復寫紙,再寫上所需內容,這樣,“記賬”或“存根”聯上反映的即為已經篡改的內容。
常見是陰陽發票是“大頭小尾”發票。所謂“大頭”就是發票票面上的金額大;所謂“小尾”,則是發票存根上留下的金額小。“大頭”給顧客回去報銷,“小尾”則留自己作為納稅依據,這一“陰”一“陽”,一“小”一,'大“,實際營業額與發票反映出來的營業額就天差地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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