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企業年金采取自愿原則,國家給予稅收政策支持,實行完全積累制,采用個人賬戶管理和市場化運作,其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
《勞動法》規定,國家鼓勵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勞動者建立補充保險。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中將補充養老保險統一稱為企業年金。企業年金不僅是一種企業福利、激勵制度,也是一種社會制度,對調動企業職工的勞動積極性,增強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完善國家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提高和改善企業職工退休后的養老待遇水平,適應人口老齡化的需要,推動金融市場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等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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