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路內河貨運發票上“+”標識的含義?
【解答】
根據文件京地稅票[2006]497號規定,為了保證在稽核比對時正確區分收貨人、發貨人中實際受票方(抵扣方、運費扣除方),在填開《貨運發票》時應首先確認實際受票方,并在納稅人識別號前打印“+”號標記。“+”號與納稅人識別號之間不留空格。在填開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代開單位及代碼(或代開稅務機關及代碼)欄目時應分二行分別填開。
責任編輯:zoe
【問題】
公路內河貨運發票上“+”標識的含義?
【解答】
根據文件京地稅票[2006]497號規定,為了保證在稽核比對時正確區分收貨人、發貨人中實際受票方(抵扣方、運費扣除方),在填開《貨運發票》時應首先確認實際受票方,并在納稅人識別號前打印“+”號標記。“+”號與納稅人識別號之間不留空格。在填開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代開單位及代碼(或代開稅務機關及代碼)欄目時應分二行分別填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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