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企業集團之間的應稅憑證是否繳納印花稅?
【解答】
企業集團之間的應稅憑證,企業集團是一個法人主體,集團內的公司也是單個法人主體,因此國稅函[200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對于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愿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或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責任編輯:zoe
【問題】
企業集團之間的應稅憑證是否繳納印花稅?
【解答】
企業集團之間的應稅憑證,企業集團是一個法人主體,集團內的公司也是單個法人主體,因此國稅函[200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集團內部使用的有關憑證征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對于集團內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體之間自愿訂立、明確雙方購銷關系、據以供貨或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對于企業集團內部執行計劃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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