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經投資[2007]38號
頒布時間:2007-02-25 15:11:57.000 發文單位:杭州市經委
市工業、商業資產經營公司,各區、縣(市)經貿局(經發局、發改經濟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發局,各資產授權經營單位:
為加強杭州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規范化管理,推進市重點技改項目建設,加大工業投入力度,促進我市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精神和省經貿委《關于省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管理辦法》(浙經貿投資[2005]1027號)的要求,我委制定了《杭州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杭州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杭州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規范化管理,推進市重點技改項目建設,加大工業投入力度,促進我市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重點技改項目的建設和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重點技改項目是指由杭州市經濟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經委)確定的年度重點技改項目。
第四條 市經委和各區、縣(市)經貿局(經發局、發改經濟局)、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經發局、市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杭州商業資產經營公司等是市重點技改項目的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部門)。
第二章 重點技改項目的條件、申報和確定
第五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的選擇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a業升級原則。緊緊圍繞加快杭州市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這一中心任務,按照“提升發展傳統優勢產業、適度發展重化工業、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思路,突出加快我市制造業的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二)創新原則。大力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加快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型實用專利技術和節能技術的應用,鼓勵先進技術和設備的引進與消化吸收再創新,促進循環經濟發展,著力提升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內涵。
(三)大項目原則。每年在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和工業投資項目中選擇一批技術含量和投資強度高,產業關聯度大的項目加以重點支持和指導。
(四)信息化帶動原則。加快推進以產品信息化、制造過程信息化、管理信息化、電子商務為主要內容的企業信息化建設。加快發展信息港產業,加快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
(五)扶優扶強原則。突出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和國家、省級開發區、工業功能區建設項目,體現區域特色經濟,強化項目的示范性和帶動性,進一步促進我市制造業的提升、集聚和發展。
第六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的申報條件。
(一)申報的項目原則上應是當年或上一年由各級有項目核準、備案及審批職能和權限的投資主管部門或省級以上開發區己核準、備案及審批,且當年可開工建設的技術改造項目、工業投資項目或招商引資的工業項目。
(二)項目已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并已由環保等部門批復同意。
?。ㄈ╉椖拷ㄔO資金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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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ㄎ澹╉椖靠偼顿Y要求,技術改造項目原則上在2000萬元以上,工業投資項目原則上在3000萬元以上。
第七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的申報程序。
?。ㄒ唬┟磕昴甑子墒薪浳鶕沂邢冗M制造業基地建設和產業升級、結構調整的需要,確定下一年度技術改造重點領域,并組織各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部門申報。
?。ǘ└骷夹g改造項目管理部門按照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則和第六條的要求,組織本地區企業按通知要求準備相關申報材料;申報的項目須填報《申請杭州市重點技改項目基本情況表》。
(三)各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部門對企業申報項目經初步篩選后報市經委。
第八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的確定。
?。ㄒ唬┦薪浳鶕蠄蟛牧?,綜合考慮行業發展重點和區、縣(市)、開發區的產業布局和分布,提出初審意見,確定初選名單。
?。ǘι婕爸卮螽a業結構調整、生態環境保護、區域經濟協調的項目,實行專家評審制度,經過有關專家咨詢論證后再定。
?。ㄈ┦薪浳鶕踹x名單和專家評審結果確定當年市重點技改項目,并發文公布。
(四)根據市重點技改項目進展情況,每年下半年可進行適當調整,可追補新的項目也可撤消不合適的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提出調整要求,經各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部門審核后報市經委審定調整。
第三章 項目的組織實施
第九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承擔企業應加強內部管理和協調。實行項目投資、質量、工期“三包干”制度,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工程質量,按照合理工期達產達效并發揮效益。
第十條 鼓勵企業通過招投標確定國內外設備供貨廠家及土建安裝施工單位,原則上應在國內外設備招標完成并選擇最佳供貨方案后,向省經貿委申請辦理進口設備免稅和國產設備抵免企業新增所得稅確認手續。
第十一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實行合同管理制度。項目法人應與相關的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設備采購等單位簽訂合同,規定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第十二條 市重點技改項目可享受市技術改造財政資助資金的重點資助,原則上在項目完工投產后申報,具體根據項目建設進度和市技術改造財政資助政策要求申報和資助。
第十三條 建立市重點技改項目進度報告制度。項目承擔企業應按要求定期向有關部門報送項目進度,在實施過程中遇到項目設計及主要設備選型變更、暫停施工、自然災害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項目主管部門報告。逾期不報的,將取消其享受相關優惠政策資格。
第四章 項目管理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各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市重點技改項目的監督管理責任。市經委負責全市重點技改項目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各技術改造項目管理部門要建立市重點技改項目建設聯系制度,落實建設條件,指導項目實施,跟蹤項目進度,及時了解和幫助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促進項目順利實施。
第十六條 建立重點技改項目考核制度。每季度對重點技改項目的建設進度情況、開工情況、投產情況進行考核,并在季后的第一個月將重點技改項目考核結果公告。
第十七條 建立健全市重點技改項目的評價制度。項目建成投產后,應及時進行竣工驗收。項目承擔單位應對設計、施工、設備采購、調試等建設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及項目投產后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等進行全面總結,在申請技術改造財政資助資金時,同時上報項目建設總結報告。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國家、省重點技改項目的建設和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國家、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杭州市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