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發[2002]32號
頒布時間:2002-05-15 09:55:01.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已于2002年3月28日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請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
附件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
前 言
婦女的進步與發展是一個國家社會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在過去的幾十年里,自治區人民政府始終把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1996年,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并頒布了《新疆婦女發展綱要(1996-2000)》(以下簡稱96綱要)。5年來,在自治區和各級政府的積極努力下,在社會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6綱要的主要目標基本實現:
——婦女參政的比例明顯提高。全疆16個地、州、市中有15個黨政領導班子中共配備了18名女領導干部,86個縣、市中共配備了85名女領導干部,853個鄉鎮中共配備815名女領導干部;女干部人數比1995年增長了5.7萬人,比重增加4個百分點。
——婦女參與經濟建設能力增強。城鎮從業人員和城鎮單位從業人員中女性比重分別達到41.4%,與1995年相比分別上升1個百分點和0.9個百分點。第三產業中女性的比重由1995年的37.6%上升到47.1%,增長了9.5個百分點。
——婦女科學文化素質有了較大提高。2000年全區93個縣(市、區)中有65個縣(市區),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各類學校女學生比重達49%,比1995年提高1.3個百分點。
——婦女社會環境不斷改善。全區建立城鎮社區1213個,服務網點3456個,社會福利院484個,社會福利企業254家,敬老院400多所,安全飲用水的人口覆蓋率達81.6%,較1995年提高6個百分點。96《綱要》的實施改善了我區婦女生存與發展的社會環境,維護了婦女的合法權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進程,婦女在政治、經濟、教育、健康等各個領域取得了全面進步。
婦女發展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主要是:婦女發展的整體素質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門男女平等意識淡薄,新形勢下婦女權益保障工作還有待進一步加強。因此,全面提高婦女地位、促進婦女發展、謀求男女平等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
今后五到十年,是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是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時期,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時期。為了適應我區生產力水平跨越式發展的速度,實現國民經濟與社會的協調發展,婦女事業必須有更高的目標和更快的發展。為此,在進入21世紀的第一年,自治區人民政府適時制定了旨在推進婦女發展進程的《新疆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以下簡稱《綱要》)。
《綱要》是按照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總體要求,實現21世紀第一個十年婦女發展的一項戰略性規劃。
《綱要》從我區的基本區情和婦女現狀出發,兼顧婦女發展的階段成果和長期目標,確定了未來十年婦女發展的總目標。
《綱要》借鑒了國家制定婦女發展規劃的做法,以96綱要的實施為基礎,根據我區婦女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和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確定了六個優先發展領域,以婦女參與經濟為基礎,以婦女參政為關鍵,以婦女普遍接受教育為決定因素,以婦女的健康狀況為基本指標,以法律保護為有效手段,以優化環境為重要因素。
《綱要》的制定和實施,旨在強化政府職能,健全促進婦女發展進步的國家機制,動員社會力量,為婦女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更好的社會環境,鼓勵婦女在參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過程中爭取自身的更大進步和發展。
總目標
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推動婦女充分參與經濟及社會發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領域得到進一步的實現。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就業機會(尤其是殘疾婦女)和分享經濟資源的權利,提高婦女的經濟地位;保障婦女的各項政治權利,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及決策的水平;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教育機會,提高婦女普遍受教育程度和終身教育水平;保障婦女享有基本的衛生保健服務,提高婦女的健康水平和預期壽命;保障婦女獲得平等的法律保護,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優化婦女發展的生態環境與社會環境,提高婦女生活質量,促進婦女的可持續發展。
主要目標與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實現男女平等就業,保障婦女勞動權利
——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實現男女平等就業,保障婦女勞動權利,婦女從業人員占從業人員總數的比例保持在40%以上;
——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以內,城鎮安置失業人員就業中女性比例達35%以上;
——提高婦女在新興產業和新興行業就業比例,提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女性比例。
2.保障婦女獲得經濟資源的權利和機會
——保障婦女公平參與經濟決策,逐步縮小男女在經濟領域參與決策的差異;
——保障婦女平等獲得技術、土地、信息等方面的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農牧區婦女享有居住地的土地承包、生產經營、宅基地分配、土地補償、股份分紅等權利。
3.婦女享有社會保障的權利
——城鎮從業婦女參加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
——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覆蓋面達90%以上;——擴大農牧區婦女參加社會保險覆蓋面。
4.保障女職工享有特殊勞動保護的權利——為女職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勞動條件,嚴禁女職工從事禁忌作業的工種;
——定期對女職工進行健康檢查;
——落實女職工“四期”勞動保護。
5.緩解婦女貧困程度,減少貧困婦女數量
——為貧困婦女、殘疾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擴大扶持貧困婦女項目的覆蓋面。
6.保障婦女生育權利和生殖保健的權利,減少婦女病,提高婦女的身體健康。
策略措施
婦女與男子平等獲得經濟權利、共享經濟資源和社會成果是婦女發展的基礎條件。
政府宏觀決策
在自治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中體現婦女發展的主要目標,在經濟分析和經濟結構調整中納入性別平等觀點。
——制定婦女平等參與發展的宏觀經濟政策,提供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參與經濟決策的機會和途徑,縮小男女在分享經濟決策權上的差異,提高婦女參與經濟管理和決策的水平。
——確保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和有效服務,主要包括資本、信貸、土地、技術、信息等方面的權利。農村婦女享有與居住地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權、生產經營權、宅基地分配權、土地補償費、股份分紅等權利。
——改善婦女經濟狀況,加大有利于婦女生存發展的專項資金投資。
法規和部門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平等就業的相關地方性法規和部門政策措施。
——貫徹落實《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別歧視。
——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參與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分配權利。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同工種、同類別從業人員中女性工資與男性工資相同,縮小男女收入差距。
——拓寬婦女就業渠道,在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中,充分考慮婦女就業的需要,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和社區服務業,為婦女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提高婦女在新興產業、行業的就業比例和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
——為婦女進行更廣泛的職業選擇,實現非正規就業創造條件、提供資金和幫助。實行鼓勵婦女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支持和引導婦女從事私營個體企業和發展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婦女多種形式再就業。
——進一步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政策,為女職工提供必要的工作和勞動條件,解決女職工在勞動和工作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
——企業要把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條款納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改善女職工勞動條件,健全和完善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措施。加強對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用人單位的法制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培訓,提高女職工的自我防護能力。
——加大勞動執法監察力度,切實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對于違反《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侵犯婦女合法權益的行為,要依法處理。
——引導和扶持農村婦女富余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面向農村婦女開展各種勞動技能培訓,幫助其從傳統種植業向非農領域轉移;在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有組織地開展勞務輸出,為農村婦女在非農產業就業創造更多的機會。
——制定減少婦女貧困的政策措施,增加貧困婦女的經濟收入。在西部大開發戰略中,加大對貧困婦女的扶持力度,按照同等優先的原則,幫助、支持貧困婦女實施扶貧項目,鼓勵、支持以婦女為主的扶貧經濟實體的發展,使貧困婦女成為扶貧資源的獲得者和扶貧成果的直接受益者。
社會保障和服務
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不同所有制經濟實體、不同收入層次的婦女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確保婦女在參與經濟發展中接受有效服務。
——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權利。
——普遍建立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制度,完善相關配套措施,依法推動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工作,切實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和醫療保健需求。
——為婦女充分就業提供信息、服務和培訓。在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加強對婦女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提供各種就業信息;根據婦女求職需求和婦女從業人員的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就業培訓,提高婦女的就業能力。
——充分發揮殘疾人就業服務網絡的作用,為殘疾婦女提供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殘疾婦女就業比例。
——鼓勵和支持群眾團體開展有利于提高婦女勞動生產技能的多項培訓活動。
二、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參與行政管理的比例,保障婦女參政權利
——干部隊伍中廳(局)級、縣(處)級、科級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中要各配備有1名以上女干部,擔任正職或重要崗位的女干部數量逐年有所增加;——自治區、地(州)、市政府工作部門要有一半以上的領導班子配備女干部,其中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民政、司法、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領導班子要首先選配;
——女性較集中的行業以及企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要多選配一些女干部。
——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中45歲以下廳(局)級女干部、35歲以下處級女干部的數量要逐步增加。
2.提高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決策及管理的程度
——提高各級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的比例;
——提高各級人大、政協常委中女性比例。
拓寬婦女民主參與渠道,提高婦女參政議政能力
——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企業職工代表中女代表應占相應的比例;
——提高女干部繼續教育比例,不斷改善女干部的知識結構,本科以上學歷的女干部有較大幅度增加;
——提高后備女干部比例,自治區、地、州(市)、縣(市)三級女干部比例分別達到10%、15%和20%以上。
策略措施
婦女廣泛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一個國家文明進步的標志,反映婦女參與社會發展的程度。
自治區宏觀決策
將婦女參與自治區和社會事務決策和管理納入自治區政治體制改革議程,擴大婦女有序的政治參與,在更大范圍內和更大程度上推進婦女民主參與的進程。
——充分保障婦女參與自治區和社會事務管理及決策的權利。各級人大、政協常委中女性比例和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的比例逐步提高。
——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完善平等競爭機制和公務員管理制度,健全監督檢查機制,為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在同等條件下女性有優先權。
——在制定有關婦女生存、發展的方針政策,涉及婦女根本利益的重大問題時,要聽取各級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以及婦女組織和婦女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要充分發揮各級婦聯組織的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作用,使其成為聯系婦女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反映婦女群眾意見和建議的重要渠道。
——重視婦聯組織在培養選拔女干部、婦女參政議政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婦聯組織宣傳和推薦女性人才的優勢。
法律和部門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婦女平等參與決策和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鼓勵、引導婦女積極參與競爭和民主管理。
——在選拔、聘用、晉升干部和錄用公務員時,要切實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保障在選拔、聘用及晉升干部時女性不受歧視。
——制定和落實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規劃,對年輕優秀的女干部要優先選拔。政府所屬部門領導層中女干部數量逐步增加;逐步提高女性較集中的部門、行業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
——建立女性人才開發信息網絡,加強對優秀的年輕女干部的培養。各級領導班子后備干部隊伍中應有一定數量的女干部。
——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質,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女干部有較大幅度的增加。
——企、事業單位在招聘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時,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符合條件的女性,在聘用合同中不得含有性別歧視的內容。
——結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踐,注意培養和發現高層次的女性管理人才。國有大中型企業要積極探索在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等決策管理層發揮婦女民主參與的新形式,提高企業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
——堅持和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企業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鼓勵婦女行使自己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積極參與選舉,提高婦女民主參與的程度和比例。
——擴大基層民主,鼓勵和推動婦女群眾參與討論和決定基層公共事務,保障婦女群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婦代會主任作為候選人提名,經選舉進入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村民代表大會中女代表的比例要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社會宣傳和培訓
提高全社會對婦女參與決策、社會事務管理和民主參與重要性的認識,提高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接納女性的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為婦女參政議政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培訓教育機會。
——加強對女干部的培訓教育和輪崗鍛煉,培養復合型高層次人才,提高婦女參政議政的意識和競爭能力。加強對女性專業技術和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重視獎勵、表彰婦女中的先進分子,大力宣傳婦女在經濟、政治、文化等發展中的作用和貢獻,提高女性人才在社會上的影響力。
三、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提高適齡女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程度,保障女性受教育的權利;——小學適齡女童入學率達到99%左右,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
——初中階段女童入學率達到90%以上,輟學率降至3%以下;
——殘疾女童的入學率達60%以上。
2.逐步提高女性高中階段、高等教育受教育率
3.提高婦女的終身教育水平——開辟多形式的成人高等繼續教育途徑,不斷擴大婦女受教育機會;
——提高婦女科學技術知識的普及率。
4.婦女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中等發達省份水平。
5.掃除青壯年婦女文盲
——青壯年婦女文盲率降低到3%;
——成人婦女識字率達到85%以上,其中青壯年婦女識字率達到95%.
6.農牧區婦女勞動力基本接受實用技術培訓
7.大力普及人口與計劃生育的基礎知識教育和生殖健康教育,大力推進男女平等,生男生女都一樣的新型生育文化。
策略措施
縮小男女受教育差距,提高婦女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婦女發展的決定因素。
自治區宏觀決策
自治區的人才發展戰略中要體現性別平等觀點,將婦女教育的主要目標納入自治區的教育發展規劃。
——在課程、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中,把社會性別意識納入教師培訓課程,在高等教育相關專業中開設婦女學、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社會性別與發展等課程,增強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社會性別意識。
——制定婦女平等接受教育的相關政策,提供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受教育的機會和途徑,縮小男女受教育差距。
——改善學科領域的性別分布結構,培養高新技術領域和現代管理的女性專業人才。
——在教育技術現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的實現過程中,保障婦女與男子共享信息和優質教育資源。
——設立貧困地區教育專項基金,加大對貧困地區教育投入,為貧困地區婦女受教育創造條件。
法律和部門政策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婦女與男子接受同等教育的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政策。
——進一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重點解決農牧區、少數民族、殘疾人、流動人口中女童的義務教育問題。幫助失、輟學女童繼續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逐年提高殘疾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率,縮小男女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差距。
——在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提高向內地新疆高中班選送少數民族女學生的比例。
——提高婦女接受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水平,注意培養婦女的職業技能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通過正規的學歷教育與非學歷職業教育以及各種培訓,使新增女性勞動力和在職女職工能夠普遍接受各種形式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重點發展縣鎮和農村的中等職業教育,為初中畢業生中的女性提供多種形式的繼續學習機會。
——加快聾、啞、弱智等特殊學校的建設速度。
——擴大婦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規模,提高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女性的入學比例,全面落實各項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幫助貧困女大學生完成學業,對符合國家規定錄取條件的殘疾女性,普通及高等院校不得拒錄。
——積極利用網絡和現代遠程教育資源為婦女接受各級教育創造條件和機會。
——加大掃除婦女文盲工作的力度,把掃除農村婦女文盲作為掃盲工作的重點,2010年青壯年婦女文盲率降低到3%.
——把婦女的素質教育貫穿于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以及培訓等各個方面,培養女學生的知識創新能力、社會適應能力、人文素養和科學精神,普遍提高婦女的文化知識水平和科學技術的應用能力。
——提高婦女終身教育水平。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從學歷教育到非學歷教育、從學校教育到社會教育的一體化,開放性的終身教育體系,為婦女提供終身學習的條件和機會。
——農村勞動力婦女普遍接受實用生產技術培訓和文化知識學習。在農村初中將基礎教育與“綠色證書”(農民技術資格證書)教育有機結合,繼續推行三教統籌,使農村女童獲得更全面的知識和勞動技能。
——通過采取對口扶貧支教,啟動遠程教育扶貧項目等措施,提高邊遠貧困地區婦女受教育水平。
——對殘疾婦女進行職業教育、職業培訓,為殘疾婦女提供受教育的機會,提高殘疾婦女的受教育程度,增強其生存發展能力。
社會教育和培訓
廣泛宣傳性別平等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依法保障男女受教育的平等權利。使婦女充分享受文化服務,參與文化活動,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權利。禁止教育中的性別歧視,創造有利于婦女接受教育的社會環境。
——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為婦女接受教育創造條件和機會。繼續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掃盲。
四、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享有衛生保健服務權利,提高婦女預期壽命,幫助殘疾婦女康復。
——提高婦女常見病普查率,降低患病率;
——預防和減少農村婦女婦科病、碘缺乏病;
——流動人口婦女享有與戶籍所在地婦女同等的衛生保健服務。
2.降低孕產婦死亡率
——孕產婦死亡率降至80燉10萬;——孕產婦保健覆蓋率在城市達到90%以上,在農牧區達到60%以上;
——農牧區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65%,高危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0%以上,農村消毒接生率達到95%以上;
3.保障婦女享有計劃生育的權利
4.提高婦女生殖保健水平——育齡婦女計劃生育與生殖保健知識普及率達到80%以上;
——節育手術并發癥發生率逐年降低,控制在10‰以下;
——婚前醫學檢查率城市達到80%,農村達到50%.
5.婦女艾滋病病毒感染率控制在較低水平
——減緩女性性病發病率和艾滋病病毒感染率;
——預防艾滋病知識知曉率城市達90%,農村達60%.
6.提高婦女的健身意識,增強婦女身體素質。
策略措施
婦女身體、精神和社會適應能力的完全健康狀態是反映婦女生存狀況的基本指標。
自治區宏觀決策
在自治區的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中體現婦女健康的主要目標,并加強對婦女健康的目標實施和體制改革。
——婦女衛生保健以預防為主,以農牧區為重點。
——在優化衛生資源配置中,合理安排婦女衛生保健服務經費和科研經費。——引導衛生保健產業發展,滿足婦女的健康消費需求。——通過宣傳教育,在社會上樹立和傳播正確的婦女健康觀念,普及健康知識。
——完善計劃生育管理和技術服務體系,提倡避孕節育的知情選擇,強化夫妻共同承擔計劃生育的責任。
法律和部門政策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不斷完善婦幼衛生法律法規及部門政策,保護婦女的健康權利,提高婦女的健康自主權和利用衛生服務的能力。
——加快衛生立法,完善和落實以公共衛生和婦女健康為主要內容的法律法規。
——強化衛生行政執法,加大對衛生保健產品、衛生機構和專業人員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類危害婦女身體健康的違法行為。
——強化社區在健康服務中的作用,把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和服務體系,建立以現居住地為主要的管理模式。將流動人口孕產婦保健納入流入地孕產婦保健范疇。
——加強農村衛生組織建設,完善衛生服務網,做好預防保健的綜合服務,重點篩查和治療嚴重危害農村婦女健康的疾病,預防和減少農村婦女婦科病的發生。
——對婦幼衛生人員進行衛生保健專業知識培訓,強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提高衛生保健技術水平和服務質量。
——針對婦女不同時期生理和心理特點提供生殖保健服務和精神健康服務,提高婦科常見病的普查普治率。
——加強產科建設,創造住院分娩條件。動員孕產婦尤其是高危產婦住院分娩,在無法住院分娩的情況下實施消毒接生;
——提高產科質量,減少不必要的醫學干預,降低剖宮產率。
——加強育齡婦女接種破傷風類毒素疫苗工作,防止發生新生兒破傷風;
——推廣安全、有效的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提供避孕節育的優質服務,采取措施防止發生節育手術并發癥;
——動員男性采取節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以生殖健康教育為中心,普及生殖保健、優生優育、避孕節育知識;
——加強艾滋病防治工作。強化對采供血機構和血制品生產單位的管理;利用宣傳教育網絡,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及自我防范知識;
社會保障和服務
完善我區醫療保障制度,保障婦女享受良好的醫療服務,提高婦女的生活質量和預期壽命。
——促進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及生育保險制度的進一步完善。——通過合作醫療,提高農村婦女享受衛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風險的能力。
——實現醫療衛生服務觀念和服務模式從以病為本向以人為本的根本轉變,治病與保健相結合,不斷滿足廣大婦女日益提高的健康需求。
——利用現有體育場館、設施以及在社區、公園開辟場所,為婦女參與全民健身運動創造條件,提高婦女身體素質。
五、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建立健全保障婦女權益的法制體系
——制定和完善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人民陪審員制度和維權聯席制度。
2.開展維護婦女權益的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維護婦女權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普及率達80%以上。
3.保護婦女合法的控告、申訴權及在訴訟中的各項權益
4.嚴厲打擊侵害婦女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及時受理侵害婦女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婚姻家庭權利的案件;
——降低強奸、拐賣等侵犯婦女人身權利的刑事案件發案率,提高對侵害婦女刑事案件的破案率和結案率;
——有效遏制“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發生率。
5.為婦女提供法律服務援助
——建立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分支機構;——設立法律援助基金,為婦女提供法律援助。
策略措施
消除法律規定與執行過程中的差距,是實現婦女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普及法律知識是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增強婦女自我保護能力的有效手段。
立法
在自治區立法中體現社會性別意識,及時規范影響婦女生存與發展的社會行為。
——在健全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過程中,關注婦女問題,保障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執法和司法
加大執法力度,強化自治區監督機制,保障憲法賦予婦女的各項權利。
——有效預防、嚴厲打擊各種侵害婦女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降低強奸、拐賣等侵害婦女人身權利的刑事案件的發案率,提高結案率。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嚴厲打擊嫖娼賣淫活動和其他社會丑惡現象。
——建立和完善婦聯特邀陪審員制度,切實貫徹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合法權益的原則,以保障婦女兒童案件在審判過程中公正有效。
——培養高素質的司法、執法隊伍,提高其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意識和執法水平。
——加強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
把宣傳保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納入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把普法宣傳和教育納入精神文明建設規劃,提高全社會維護婦女權益的意識,維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知識的普及率達到80%.
——提高婦女的法律意識,增強婦女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
法律援助
為受害婦女提供多種形式的社會救助。
——健全信訪接待制度,開展法律咨詢和服務,及時處理受害婦女的投訴。
——法律援助中心、婦女熱線、避難所等各類婦女救助機構向遭受暴力需要幫助的婦女提供法律、醫療、精神康復等方面的幫助和服務。
——立法、司法、群眾團體等社會各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維護受害婦女合法權益。
六、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創造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環境,有效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擴大馬克思主義婦女觀、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覆蓋面,強化性別平等意識;
——各級政府每年至少1-2次專題研究或聽取有關婦女發展問題的匯報;
——提高媒體對婦女工作的全面宣傳和對優秀女性的宣傳率,樹立全社會保護和尊重婦女的意識;
——重視表彰、獎勵婦女中的先進分子,為婦女人才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2.提高婦女享有社會福利的水平
——加強社會福利機構建設和設施改造,完善對低收入婦女群體的生活保障,適時提高供養標準;
——發展社會公益事業,逐步實現社會化服務,保障婦女尤其老年婦女的身心健康。
3.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穩定的新型家庭
——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婦女的生活質量;
——提高職業婦女家務勞動社會化水平。
——減輕職業婦女家務勞動強度。
4.為婦女創造適宜的人居環境
——設市城市污水處理率達65%以上,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75%;
——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65%以上;
——農村改水受益率達95%,自來水普及率達50%以上,飲水衛生合格率達70%以上。
5.提高婦女參與環境保護和決策的程度
——婦女環境保護知識知曉率達70%.
策略措施
優化社會環境,保護自然環境,是有效保障婦女合法權益、促進婦女可持續發展的要素。
自治區宏觀決策
自治區在文化、教育、宣傳、環境等發展規劃中體現婦女與環境的主要目標。
——制定具有社會性別意識的文化和傳媒政策,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特別是決策者的社會性別意識,逐步消除對婦女的偏見、歧視以及貶抑婦女的社會觀念,為婦女兒童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鼓勵婦女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四有”“四自”新女性。
——加大對社會福利事業的資金投入,加快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設施改造,完善對低收入婦女群體的生活保障,提高社會救助對象的供養標準,使我區的社會福利事業水平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程度相適應,提倡尊老愛幼。
發展老年公益事業,逐步實現老年服務社會化,保障老年婦女的身心健康。
——發揮婦女在環境保護方面的重要作用,治理污染,恢復和改善生態環境,不斷提高生活質量。
——擴大婦女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提高我區婦女在國際事務中的影響力,促進世界的和平、進步與發展。
法律與部門政策
在新聞出版、廣播影視以及文化藝術等領域展現婦女在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中的成就和作用,大力宣傳婦女中的先進模范人物。
——加強行業管理和自律,禁止色情或有辱婦女人格的作品在媒體、廣告和文藝作品中出現。
——為婦女在傳媒領域的發展提供更多的條件和機會,使婦女廣泛參與大眾媒體的管理、節目制作、教育、培訓和研究。提高婦女對媒介資源的占有程度。
——加強家庭美德建設,倡導民主、平等、尊重婦女、尊老愛幼的家庭關系和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倡夫妻共同承擔家務勞動。
——完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立法,加強執法和監督。
——強化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減少家庭、工作場所以及其他環境中有毒有害物質對婦女造成的危害,其中,設市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65%,垃圾無害處理率應達到75%.
——把農村自來水建設和衛生廁所建設納入小城鎮建設規劃。加強農村改廁技術指導,培訓農村衛生廁所的專業施工隊伍,使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5%.確保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50%.推進改水改廁后的使用、管理及農村人畜糞便無害化處理工作,將農村改水受益率提高到95%.
——提高婦女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普及率,提高婦女的環境保護意識,引導婦女積極參加環境保護,防止有毒有害物質對婦女健康造成的危害。保護飲用水源,防治農村面源污染和農業化學污染,發展生態農業和綠色產業,倡導綠色消費。提高垃圾無害化處理和污水集中處理率。
——支持以婦女為主的民間環保組織,并在制定城市規劃和對環境有影響的政策時充分考慮婦女的意見。
社會保障和服務
——在城鎮建立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和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主要內容的養老保障體系;在農村以家庭養老為主,逐步擴大社會養老保障的覆蓋面。
——加強老年文化體育活動場所及設施的建設,豐富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在50%的地州建設老年活動中心。
——在社區優先發展對家庭生活有直接影響的公共服務,實現家務勞動社會化,逐步增加婦女的自我支配時間。
組織與實施
1.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本綱要的組織實施。自治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要根據綱要的要求,結合各自的職責范圍,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負責實施。
2.實施綱要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婦女發展規劃,并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政府要將本綱要的實施納入政府的議事日程,納入主要負責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
3.建立健全實施綱要的工作機制。政府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每年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報告實施綱要的工作情況。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都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報告制度。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時掌握綱要實施情況,總結推廣經驗。注重對婦女問題的理論研究和應用。
4.各級政府根據財力情況,逐步增加實施綱要所需經費。自治區根據綱要實施中的重點和難點,適當安排專項撥款。各級政府要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婦女的發展,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社會贊助。
5.本綱要由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測與評估
1.對本綱要的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加強自治區級的婦女發展綜合統計,增設分性別統計指標,建立和完善分性別數據庫。做好實施綱要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饋和交流工作,分析婦女發展現狀,預測趨勢,評估綱要實施效果,并為制定規劃,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2.建立自治區級的婦女狀況監測系統,制定切實可行、科學規范的監測評估方案,全面地、動態地監測婦女發展狀況。本綱要分性別的統計指標,納入自治區統計制度和各有關部門的常規統計和統計調查。
建立健全勞動監察、衛生監測、教育督導、統計評估、法律監督機構、完善監測機構、確保綱要總目標的實施。
3.建立定期報送和審評制度。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政府各有關部門,每年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自治區統計局報送監測數據及目標實施進展情況,并對報送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綱要的實施效果。自治區級監測評估周期為年度監測評估,每5年的階段性監測評估和10年的終期監測評估。
4.建立綱要監測評估機構。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婦女綱要監測評估領導小組,負責審批婦女綱要的監測評估方案,根據監測評估結果,提出相應對策。
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統計監測組和專家評估組。
統計監測組由相關部門共同組成,自治區統計局牽頭。負責制定本綱要分性別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提出監測的重點指標:收集監測數據,建立和完善分性別數據庫;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自治區級婦女狀況統計監測報告;指導各地婦女綱要的統計監測工作。
專家評估組由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推薦專家組成。負責制定檢查評估方案;審評監測報告,并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一定領域或一定地區進行檢查、督導;開展階段性評估,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指導各地婦女綱要的檢查評估工作。
各地都要建立本地綱要的監測評估機構和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本地區綱要的實施情況。
附件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
前 言
二十一世紀,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階段,也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目前,世界經濟全球化趨勢不斷增強,綜合國力的競爭日趨激烈,培養和造就適應二十一世紀需要的高素質人才勢在必行。因此,把提高國民素質,開發人才資源作為戰略任務,從兒童早期的生存、保護、和發展著手,在兒童生理、心理發展的關鍵時期,為兒童的成長提供必要的條件,給予兒童特殊的保護、照顧和正確的教育,為兒童一生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尤為重要。
1990年,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通過了《兒童生存、保護與發展世界宣言》和《執行九十年代兒童生存、保護與發展世界宣言行動計劃》。1991年3月,李鵬總理代表中國政府簽署了上述兩個文件,作出了莊嚴承諾。1992年2月,國務院下達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并要求各省區制定實施方案。我區根據國務院的要求,結合新疆的實際情況,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由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起草,于1992年9月14日以新政發(1992)89號文頒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方案,確定了我區九十年代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目標。8年來,我區各級黨委、政府致力于發展兒童事業,制定了一系列有關促進兒童事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為改善各族兒童的成長環境進行了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基本實現了《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主要目標。根據新疆兒童發展監測統計結果顯示,截止2000年底24項目標中已達標的有10項,它們是:普及安全飲用水、普及基礎教育、掃除成人文盲、保護處于困境的兒童、合理的生育間隔、消除脊髓灰質炎、降低麻疹發病和死亡、保持計劃免疫覆蓋率、提倡母乳喂養、開展生命知識及生活技能宣傳。未達標的有9項,它們是:降低嬰兒及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低孕產婦死亡率、降低兒童營養不良、普及衛生廁所、預防艾滋病、享有孕期保健和安全接生、消除碘缺乏病、消除新生兒破傷風、擴大早期兒童發展教育活動。因無數據而無法判斷的目標有5項,它們是:降低低出生體重、降低婦女缺鐵性貧血、消除維生素A缺乏癥、降低兒童腹瀉死亡、降低兒童急性呼吸道感染死亡。
在已達標的目標中,2000年我區農村人口改水受益率為86.9%達到了自治區85%的目標。全區農村安全飲水人口覆蓋率也由1990年的39%,提高到2000年的72.2%;小學學齡兒童凈入學率達97%,完成率由1990年的56.7%提高到2000年的82.9%.未達標的目標中,嬰兒死亡率、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也從九十年代初的69‰和96‰,分別下降到2000年的55.5‰和65.4‰;孕產婦死亡率由1990年的270燉10萬下降到2000年的161.4燉10萬;到2000年,住院分娩率為56.6%,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為67.3%,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我區的經濟、文化等發展比較緩慢,兒童工作的基礎還很薄弱,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的條件、水平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兒童發展的環境尚需進一步優化。特別是在邊遠貧困的農村和牧區,嬰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低出生體重、出生缺陷兒和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下降速度緩慢;貧困地區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率居高不下;農村牧區孕產婦住院分娩率、新法接生率較低;普及農村衛生廁所困難較多;碘缺乏病危害仍未消除;預防與控制艾滋病形勢嚴峻。因此,改善兒童的生存、保護和發展狀況,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仍然是今后一個時期我們面臨的主要任務。
為此,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要求,結合我區兒童發展的實際情況,現制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新的兒童綱要以促進兒童發展為宗旨,以培養和造就二十一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人才為目標,以提高兒童身心素質為重點,從兒童與健康、兒童與教育、兒童與法律保護、兒童與環境4個領域,提出本世紀第一個十年兒童發展的目標和策略措施。本綱要將作為新世紀自治區兒童工作的行動綱領,必將進一步促進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兒童事業的持續發展。
總目標
到2010年新疆兒童發展的總目標是:堅持“兒童優先”和“一切為了兒童,為了一切兒童”的原則,保障兒童生存、保護、發展和參與的權利,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促進兒童身心健康發展。兒童健康的主要指標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兒童教育在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的農村地區要有步驟地普及高中階段教育;逐步完善保障兒童權益的法律體系;依法保障兒童權益,優化兒童成長環境,使處于困境的兒童受到特殊保護。根據《九十年代新疆兒童發展綱要》終期監測評估報告反映的問題以及各地、州、市經濟發展水平和婦女兒童工作情況,我區2001-2010年兒童發展綱要分兩個階段(2001-2005年為第一階段即中期監測評估階段,2006-2010年為第二階段即終期監測評估階段),同檔指標進行。
主要目標與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改善兒童衛生保健服務,提高兒童健康水平
主要目標
1.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婚前醫學檢查率城市達到80%,農村、牧區達到50%.——努力減少出生缺陷的發生率。
2.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到2010年將孕產婦死亡率由2000年的161.4燉10萬下降到80燉10萬。
——農牧區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65%,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90%以上,農牧區消毒接生率達到95%以上。
——孕產婦中、重度缺鐵性貧血患病率在2000年的基礎上下降1燉3.
——孕產婦保健覆蓋率城市達到90%以上,農牧區達到60%以上。
——到2010年達到每個地、州、市及縣(市)都要建立獨立建制的婦幼保健機構,每個鄉鎮衛生院至少有一名專職婦幼專干,每村有一名村級保健員。婦幼衛生人員達到100%持證上崗。
3.降低兒童死亡率
——到2010年將嬰兒死亡率由2000年的55.5‰降低到44‰。
——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由2000年的65.4‰降低到2010年的52‰。
——新生兒破傷風發病率以縣為單位低于1‰。——計劃免疫接種率以鄉(鎮)為單位達到90%以上,乙肝疫苗接種納入計劃免疫。以省為單位,12月齡兒童乙肝疫苗全程接種率在城市達到90%以上,在農村達到80%以上。同時,根據全區實際,逐步將新的疫苗接種納入計劃免疫管理。
——降低新生兒窒息和5歲以下兒童肺炎、腹瀉等原因構成的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4.改善兒童營養狀況,增強兒童體質
——5歲以下兒童中、重度營養不良患病率以2000年為基礎下降1燉4.
——將低出生體重發生率控制在10%以下。
——嬰幼兒家長的科學喂養知識普及率達到85%以上。
——嬰兒母乳喂養率達到85%以上,適時、合理添加輔食。
——減少兒童維生素A缺乏。
——合格碘鹽食用率達到90%以上,以縣為單位尿碘中位數大于100微克燉升。
——兒童保健覆蓋率在城市達到90%以上,在農村牧區達到60%以上,逐步提高女童及流動人口中兒童保健覆蓋率。
——中小學生國家體育鍛煉標準及格率達到90%以上。
5.加強兒童健康教育和健康保護
——提供多種形式的兒童心理健康咨詢及不良心理矯正服務。
——預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的蔓延和增長。——到2005年,以縣為單位,實施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的覆蓋率達到90%,傳染性肺結核病患兒的治愈率達到80%.到2010年,以縣為單位實施現代結核病控制策略的覆蓋率達到95%以上,傳染性肺結核病患兒的治愈率達到90%.
——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吸煙,嚴禁未成年人吸毒。
策略與措施
1.加強對兒童工作的領導,加大對兒童發展事業的經費投入,切實提高兒童衛生保健服務水平。促進兒童事業的發展是各級政府的基本職責,各級財政應保證兒童事業發展的經費穩步增長。不斷增加婦幼衛生和疾病控制等有關方面基本衛生服務經費的投入。
2.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開展多種形式的婦幼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不斷提高各族群眾和醫務人員對婚前醫學檢查、計劃免疫、兒童營養、婦幼衛生保健等重要性的認識。提高醫務人員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能力。
3.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開展有關性病和艾滋病的危害、預防及自我防范知識的宣傳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青少年的青春期教育以及減少吸煙和預防吸毒的教育。
4.加強對鄉村婦幼衛生專業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現有隊伍的素質,增強醫護人員的責任感和服務能力。在進一步完善縣級婦幼衛生保健機構的同時,重點加強鄉級衛生院的急救、產科、兒科以及冷鏈設備的建設。為廣大農牧區特別是邊遠貧困地區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各族兒童計劃免疫以及各種疾病的診治、搶救創造必要的條件。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要充分發揮其功能,在完成好宣傳優生優育,提高人口素質任務的同時,做好出生缺陷干預、生殖道感染干預和避孕節育優質服務“三大工程”的工作。
5.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加強農牧區衛生服務網的建設和規范化服務。提供孕產婦保健、兒童保健、兒童生長發育監測、計劃免疫、嬰幼兒科學喂養、兒童常見病和多發病的預防與診治等各項服務。
6.全面開展婦女生殖健康服務。在城鄉特別是在農牧區繼續實施“母親安全”項目,開展高危孕產婦篩查工作,提高孕產婦住院分娩,降低孕產婦死亡率。
7.多渠道設立貧困家庭的疾病救助基金,幫助特困家庭孕產婦和兒童獲得必備的醫療救助。加強對棄嬰和孤兒的醫療救助。對城市流動人口中的孕產婦和兒童逐步實行保健管理。
8.重視兒童體育。有條件的城市、社區、鄉(鎮)要為兒童健身提供必要的體育設施。培養兒童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中、小學校保證學生每天1小時的體育鍛煉時間。
9.重視兒童心理衛生知識的普及。在學校開設心理健康課程;逐步在大中城市和其他有條件的地方建立兒童心理咨詢和矯正服務機構。
二、兒童與教育
保障兒童受教育的權利,提高兒童受教育水平
主要目標
1.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保障所有兒童的受教育權利——到2010年將小學適齡兒童入學率由2000年的97%提高到99%以上,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鞏固率提高到95%以上。15周歲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由2000年的82.9%提高到90%以上。
——初中入學率達到95%以上,輟學率控制在3%以下,17周歲人口中,初級中等教育完成率在2000年的基礎上逐年提高。
——發展特殊教育,使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在已通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驗收的縣(區、市)達到或接近當地健全兒童水平,尚未通過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驗收的縣(區、市)入學率要有大幅度的提高。
——逐步提高農牧區及邊遠貧困地區兒童的受教育率。
——基本保證流動人口中的兒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
2.適齡兒童基本接受學前教育
——發展0-3歲兒童早期教育,使0-3歲兒童接受早期教育率逐年提高。
——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適齡兒童基本能夠接受學前三年教育,受教育率達到80%以上,農牧區兒童學前一年受教育率達到60%以上。
——殘疾兒童、流動人口中兒童接受學前教育率逐步提高。
3.有步驟地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全區高中階段入學率達到70%以上。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的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4.提高教育質量和效益
——改革考試評價制度。
——基本建立適應21世紀的現代化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到2010年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繼續教育率達到80%以上。
——全區中小學布局基本合理,辦學效益與規模不斷提高。
——全區80%的中小學基本普及信息技術教育,實施“校校通”工程。
5.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
——建立多元化的家長學校辦學體制。使各類家長學校的數量逐年增加。到2010年中、小學、幼兒園開辦家長學校率在城市達到90%以上,農牧區達到60%以上,社區辦家長學校率達到70%以上。
——基本普及家庭教育知識,不斷提高各族兒童家長家庭教育知識知曉率。
策略與措施
1.落實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把提高兒童整體素質作為人才戰略的基礎工程。完善教育法律、法規和教育政策,加大教育執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導機構和制度。提高全社會的教育法制觀念和法律知識水平,推進依法治教。保證教育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并適度超前。合理配置教育資源,縮小地區差異,增加教育投入,為所有兒童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和條件,確保義務教育的公平、公正性。
2.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入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培養學生創新意識、實踐能力和科學精神,加強中小學綜合實踐基地的建設;將性別平等意識納入教育內容,切實保障女童受教育的權利,消除女童入學的障礙;多渠道設立貧困救助基金,實施“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西部教育開發工程”、“希望工程”和“春蕾計劃”等助學工程,保障貧困家庭、少數民族聚居地區、邊遠貧困地區特別是農牧區兒童的就學權利,積極為他們創造和改善就學條件。
3.保障孤殘兒童和流動人口中兒童的受教育權利。使殘疾兒童、孤兒與其它兒童同步接受義務教育;完善流動人口中兒童就學制度;根據國家推進城鎮化的要求,做好教育規劃,滿足農村適齡兒童向城鎮轉移后的就學需求。
4.建立并完善0-3歲兒童教育管理體制。多渠道、多形式的發展幼兒教育,堅持國家、集體、個人一起辦園的方針,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辦園,積極探索非正規的教育形式,滿足邊遠、貧困的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農牧區幼兒接受學前教育的需要,加強漢語教育。
5.實施“教育信息化工程”,建立現代遠程教育網絡,充分發揮衛星電視教育的作用,重點滿足邊遠農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區的教育需求,開發教育教學軟件,推動中小學校計算機信息技術教育工作,為教育現代化奠定基礎。
6.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重視中小學、幼兒園管理人員和教師的在職培訓和繼續教育,提高教師學歷合格率和學歷層次。加強師德建設,本著愛護、尊重兒童,維護兒童的人格尊嚴的原則,研究、探索、實施適合學生身心發展特點的教育方法。不得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中、小學校不得隨意開除學生。學校的紀律、教育方法應適合學生身心特點。
7.重視、加強、完善家庭教育工作。充分發揮學校、家庭和社會等各方面的教育優勢,形成教育合力。重視和改進家庭教育,加強家庭教育知識的宣傳普及和理論研究工作。在普及學校舉辦家長學校的基礎上,以社區為陣地,辦好各類家長學校和培訓班。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保育、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教育知識與方法,促進學校、家庭、社會教育的一體化。
三、兒童與法律保護
完善、落實法律法規,依法保障兒童的合法權益
主要目標
1.依法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2、打擊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控制并減少侵害兒童人身權利的各類刑事案件。禁止虐待、溺棄兒童,特別是女嬰和病殘兒童。
——禁止使用童工(未滿16周歲)和對兒童的經濟剝削。
3.預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率和減少重新犯罪率。——預防未成年人吸毒、販毒。——在中小學校普及法律知識教育。
4.在訴訟中依法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未成年人參加訴訟和辯護的權利。——基層法院建立少年法庭,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開審理,或采取適當回避制度。
5.建立和完善兒童法律援助機構,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
——提高公民對于保護兒童權益各項法律法規的知曉率。
策略與措施
1.完善有關兒童的立法,強化執法,有效保證兒童權利;在處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時,落實司法保護的原則和方針;通過宣傳教育和為兒童提供法律服務,動員全社會都來重視和保護兒童權利。
2.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制,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等法律法規。認真履行《兒童權利公約》。
3.嚴厲打擊殺害、奸淫、猥褻、虐待、拐賣、綁架、遺棄等侵害兒童人身權利和引誘、教唆或強迫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犯罪。加強對企業用工的管理和監督,及時發現和查處使用童工現象。
4.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要有別于成年人的待遇,要與成年罪犯分別關押、管理和教育;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保障被解除收容教養或服刑期滿釋放的未成年人,復學、升學、就業不受歧視;宣傳媒體在報道有關未成年人案件時不能公開其真實姓名和身份。
5.加強社會、學校、家庭和有關部門的密切配合。宣傳普及保護兒童的法律知識,提高全社會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責任意識;加強對兒童的紀律、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其法律意識,提高自我保護及防范能力。加強對執法和司法人員有關兒童法律知識、權益保護和辦案技能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6.禁止對兒童的家庭暴力及一切形式的身心虐待;禁止強迫未成年人結婚或為其訂立婚約。
7.建立保護兒童權益的工作網絡,防止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發生。及時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行為,做好對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和回歸社會工作。積極設立面向兒童的法律援助機構,完善法律援助體系和網絡,為兒童提供多種形式的法律援助服務。
四、兒童與環境
改善兒童的生存和發展環境,鼓勵兒童積極參與
主要目標
1.改善兒童生存的自然環境
——增加森林和綠地面積。
——不斷提高農牧區飲水符合“農村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的人口。
——到2010年將農村改水受益率由2000年的66.8%,提高到95%以上。
——將農村自來水普及率在2000年的基礎上達到50%以上。
——到2005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55%,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到40%以上。到2010年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65%,糞便無害化處理率達到45%以上。
——到2010年城市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75%以上。
——大氣、水、固體廢物、噪聲污染按功能區基本達到國家環境保護標準,改善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生態環境。
——到2010年設市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65%以上。
——到2010年設市城市綠化覆蓋率達到40%,綠地率達到35%;農村村莊、屯(村旁、宅旁)綠化覆蓋率達到25%以上。
2.優化兒童發展的社會環境
——尊重兒童、愛護兒童,使兒童免受一切形式的歧視和傷害的人數逐年降低。
——為兒童提供必需的閑暇、娛樂時間,保障兒童參與家庭、社會和文化生活的權利。
——提高兒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樂設施等產品質量,保證其安全無害。
——凈化兒童成長的文化環境,為兒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產品的數量逐年增加。
——各類媒體傳播有益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信息,保護兒童免受不良信息的影響。
——為兒童成長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
——大力發展社區兒童課外教育。加強自治區、地、州、市、縣(市)兒童校外教育活動場所建設,90%以上的縣(市)至少有一處兒童校外活動場所。
3.保護處于困境中的兒童
——殘疾兒童康復率在2000年的基礎上逐年提高。
——改善孤兒、棄嬰的供養、教育、康復醫療狀況。
——到2010年基本達到每個地、州、市有一所具有養護、醫療康復、教育能力的兒童福利院。
策略與措施
1.各地在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時要體現“兒童優先”的原則,有利于兒童的發展;要逐步完善和落實有利于兒童生存、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機制,促進困境兒童的生存與發展。
2.將兒童發展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加大對兒童事業的投入,特別是要加大對邊遠貧困地區及農牧區兒童事業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兒童的社會保障制度,保證所有處于困境中的兒童獲得健康成長和平等發展的機會;擴大兒童工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全球性、區域性的交流和研究;鼓勵兒童積極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培養他們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
3.加大環境保護和治理力度,增加綠地面積。控制和治理大氣、水、噪音、生活、農村面源污染。保護飲用水源。增加校園綠地,積極倡導園林化校舍建設,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在農村繼續推進以改水、改廁為重點的衛生設施建設。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教育,從小樹立環境保護意識。
4.禁止民族分裂主義、極端宗教勢力和邪教活動在思想文化方面對兒童的滲透。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強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從兒童抓起,全面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反對民族分裂主義教育和無神論教育,用正確的思想理論、高尚的道德觀念、健康的社會意識來占領校園,影響社會。要高度重視意識形態領域反對民族分裂主義的斗爭,大力清理整頓文化市場,查繳反動宣傳品和非法宗教出版物。報刊、廣播、電視、圖書和音像制品等大眾傳播媒體要牢牢掌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傳播有益于兒童健康成長的社會、文化信息,保護兒童免受不良信息的影響。
5.加強對文化娛樂場所的規范化管理、檢查、監督力度。打擊非法出版物,禁止各類宣傳媒體傳播色情、暴力等損害兒童身心健康的信息,減少對兒童的負面影響;加強對學校周邊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完善兒童食品、用品和各類設施的檢測標準和質量認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兒童的意外傷害;發展兒童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多渠道籌集資金,重點資助邊遠貧困地區、農牧區的青少年活動場所建設;加強社區對兒童的服務、管理和教育功能,不斷增加社區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課外活動設施和場所。積極開展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幫助各族家長增強養育、教育兒童的社會責任意識,承擔起家長的義務與職責,為兒童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家庭環境。
6.加大對兒童福利事業、流浪兒童救助工作和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的建設與投入,設立多種形式的流浪兒童收容教育機構,減少反復性流浪;發展社區康復和衛生服務機構,對殘疾兒童家長進行康復知識的培訓和指導;倡導兒童福利社會化,積極探索適合孤殘兒童身心發育的供養方式。逐步實現社會公益活動場所向兒童免費開放。
組織與實施
1.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負責本綱要的組織實施。自治區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要根據綱要的要求,結合各自的職責范圍,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負責組織實施。
2.各級政府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區兒童發展規劃并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安排,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政府要將本綱要的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納入主要負責人和主管負責人的政績考核。
3.建立健全實施綱要的工作機制。自治區婦兒工委各有關成員單位每年要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報告實施綱要的工作情況。各級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都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和報告制度。加強調查研究,堅持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的工作方法,及時掌握綱要實施的情況,總結推廣經驗。
4.各地、州(市)、縣(市)政府要根據當地財力情況,逐步增加實施綱要所需要的經費。自治區將根據綱要實施中的重點和難點,適當安排專項撥款。各級政府要重點扶持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農牧區兒童的發展,多渠道籌集資金,鼓勵社會贊助。
5.加強人大、政協對本綱要的檢查監督力度,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
6.本綱要由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測與評估
1.建立綱要監測評估機構。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設兒童綱要監測評估領導小組,負責審批兒童綱要的監測評估方案,根據監測評估結果,提出相應的對策。
監測評估領導小組下設統計監測組和專家評估組。
統計監測組由自治區統計局牽頭,負責制定本綱要分性別的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提出監測重點指標、收集監測數據、建立和完善分性別數據庫,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自治區兒童狀況統計監測報告,指導各地、州、市兒童綱要的統計監測工作。專家評估組由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推薦專家組成。負責制定檢查評估方案,審評監測報告,并對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分析,提出意見和建議。對一定領域或一定地區進行檢查、督導,開展階段性的評估,向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和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指導各地、州、市兒童綱要的檢查評估工作。
各地、州、市都要建立自治區綱要和本地規劃的監測評估機構以及相關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反映綱要和本地規劃的實施情況。
2.建立自治區級的兒童狀況監測系統,健全勞動監察、衛生監測、教育督導、統計評估、法律監督機構,完善監測機制,確保綱要總目標的實施。加強自治區的兒童發展綜合統計,增加分性別統計指標,建立和完善分性別數據庫。做好實施綱要的信息搜集、整理、反饋和交流工作,分析兒童發展現狀,預測發展趨勢,評估綱要實施效果,為政府制定規劃和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3.完善定期報送和審評制度。自治區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和政府各有關部門,每年向自治區婦兒工委辦公室和自治區統計局報送監測數據及目標實施進展情況,并對報送的監測數據進行分析,評估綱要實施效果。自治區監測評估周期為年度監測評估,每3-5年為階段性監測評估和10年終期監測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