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發[2006]39號
頒布時間:2006-05-15 11:04:30.000 發文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06年5月8日18時8分,新疆建筑機械廠一近3000平方米的出租商品庫房發生火災。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官兵前往撲救。地處責任區的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二中隊率先到達火場,迅速展開滅火戰斗。當現場群眾反映倉庫內有數名群眾被困后,副班長魏宏文同志主動請纓,與中隊指揮員等4名同志沖進庫房搜救被困群眾。在搜救過程中,由于火勢過猛,倉庫屋頂突然坍塌,危急關頭,魏宏文同志迅速推開身旁戰友,自己卻被樓板砸壓掩埋,不幸壯烈犧牲。
魏宏文,男,漢族,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薩爾縣人,1984年2月3日出生,2003年12月入伍,共青團員,生前系烏魯木齊市公安消防支隊二中隊副班長、一級士官。入伍三年來,魏宏文同志努力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記胡錦濤總書記“堅持以服務人民為榮”的教導,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刻苦訓練,作風頑強,甘于奉獻,先后參加滅火救援600余次。在火場上,他沖鋒陷陣,舍生忘死;在搶險救援中,他勇往直前,不怕犧牲;在平時,他嚴守紀律、關心戰友、樂于助人,熱心為當地群眾服務。因表現突出,魏宏文同志先后榮立三等功1次,記嘉獎3次,并被評為優秀士兵和優秀共青團員。
魏宏文同志以實際行動忠實地履行了“永遠做黨和人民忠誠衛士”的神圣使命,踐行了消防部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展現了新時期消防官兵大無畏的革命英雄主義精神,用美好的青春書寫了壯麗的人生,在各族人民群眾心中樹起了一座“人民武警為人民、人民武警愛人民”的時代豐碑。魏宏文同志是新時期人民軍隊培養出來的又一個具有鮮明時代特征的英雄人物。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追授魏宏文同志“消防勇士”榮譽稱號。
各地、各部門和駐疆部隊要結合鞏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成果和正在開展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第24個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廣泛開展向“消防勇士”魏宏文同志學習活動。學習他忠誠黨、忠誠祖國、忠誠人民的“忠誠衛士”精神,學習他牢記神圣使命,甘于為黨和人民的利益犧牲一切的奉獻精神,以魏宏文同志的英雄事跡為生動教材,教育各族干部群眾和部隊官兵,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牢固樹立“三個離不開”的思想,不斷加強各民族大團結,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忠于職守、無私奉獻,為促進自治區發展穩定做出新貢獻。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