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府[2005]64號
頒布時間:2005-10-11 00:00:00.000 發文單位: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粵海鐵路西環線叉亞段改造工程系省政府布置的重點基礎設施項目改造工程,該工程項目的建成將提高粵海鐵路西環線叉亞段的道路級別,同時也可使該道路按國家標準進行提速,對帶動周邊地區的土地開發利用,促進該地區的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歷史意義。該項目用地總長度3.045公里,用地面積約118畝。現將該項目用地征收涉及的有關問題通告如下:
一、粵海鐵路西環線叉亞段改造工程項目用地在我縣境內3.045公里,用地面積約118畝。從叉河火車站至昌化江新建鐵路橋(原叉河鐵路大橋下游80米處)。其道路中樁控制坐標如下:
(1) 50752.115 (2) 50576.875 (3) 49952.075 25790.912 25887.301 26377.887(4) 49501.834 (5) 49431.158 (6) 49244.482 26907.539 27598.429 28162.093二、凡在上述界樁界定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人,從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必須持權屬原證明材料到縣國土環境資源局進行登記,逾期將按無主地處理。
三、該項目用地的征收和拆遷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和海南省政府辦公廳瓊府辦明電[2005]31號文件規定的標準進行補償。
四、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在上述界定范圍內搶種和搶建的青苗和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該項目用地屬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在該項目征收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服從,不得阻撓征地工作,否則,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00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