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衛科教[2005]27號
頒布時間:2005-09-07 00:00:00.000 發文單位:海南省衛生廳
各市、縣、自治縣衛生局,廳直屬各單位,農墾總局衛生處,海南醫學院:
根據海南省衛生廳、人事勞動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衛生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實施辦法>及有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瓊衛科教[2002]4號)和衛生部《關于開展繼續醫學教育評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驗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學分驗證對象:已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在職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護理人員為護師及以上人員)。
二、學分驗證時限:2003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200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共兩個年度。
三、分值要求:1、海口市、三亞市、廳直屬單位,每人每年必須獲得25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于5學分。2、其余市縣每人每年必須獲得20學分,其中Ⅰ類學分不低于5學分。3、三級醫院和省級防保機構的繼教對象5年內必須獲得國家級Ⅰ類學分不低于5學分。
四、學分驗證程序:各單位審核繼續醫學教育對象各年度所修的學分,填寫在《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登記冊》上,并匯總填入《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單位)》報各市縣衛生局,由衛生局審核后填寫《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市、縣)》,于6月1日前報省衛生廳科教處(廳直屬單位直接報省廳科教處)。由省繼續醫學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復驗,驗證合格者,統一發給《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驗證合格證》,從2005年開始作為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稱、執業再注冊的必備條件。
五、須提交的學分驗證材料:1、經單位蓋章認可的《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學分登記冊》;2、國家或省級Ⅰ類學分證書原件;3、出國、進修學習的單位證明原件;4、《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5、以上材料分2003年和2004年兩部分。
附件:1.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單位)
2.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市、縣)
二00五年九月七日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單位)
20 年度 單位: (章)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稱 工作科室 Ⅰ類學分 Ⅱ類學分 是否完成 備注國家級 省級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情況校驗表(市、縣)
20 年度 市縣: (章)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稱 工作單位 Ⅰ類學分 Ⅱ類學分 是否完成 備注國家級 省級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評估統計表(單位)
(單位)基本情況機構名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員: 時 間:
1、衛生技術人員總數: 人,其中初級 人;中級 人;高級 人。
2、中級及以上人員總數: 人,其中醫生 人;護理 人;藥劑 人;醫技 人。
3、中級及以人員中2002-2004三年中每年人員總數及繼教合格人員數分別是:2002年度人員總數 人,繼教合格人員數 人;2003年度人員總數 人,繼教合格人員數 人;2004年度人員總數人,繼教合格人員數 人。
海南省繼續醫學教育評估統計表(市、縣)
(市、縣)基本情況機構名稱: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員: 時 間:
1、行政區劃:全(市、縣)共有 (區)、個(鄉、鎮)。
2、衛生技術人員總數(不含鄉村醫生): 人,其中初級 人;中級 人;
高級 人。
3、縣(區)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單位衛生技術人員總數: 人,其中中級及以上人員總數: 人。
4、中級及以人員中2002-2004三年中每年人員總數及繼教合格人員數分別是:2002年度人員總數 人,繼教合格人員數 人;2003年度人員總數 人,繼教合格人員數 人;2004年度人員總數 人,繼教合格人員數 人。
5、縣(區)級及以上醫療衛生單位總數: 個,其中已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的單位總數: 個。